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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13-025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到宏观经济低迷影响,下游客户订单不足,工厂开工率维持在70%左右。公司将采取加大客户开发力度,拓展新产品领域等措施,降低宏观经济低迷给公司带来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73,006.2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9.20%;利润总额26,408.6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0.8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为18,011.9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0.92%。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13-026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2〕35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00元。截至2012年4月20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6,74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3,255,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都天华验字[2012]第003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2年5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0,204,513.97元(其中2013半年度利息收入3,998,592.37元),已扣除手续费4,779.34元(其中2013半年度手续费2,171.89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半年度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13-029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办公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总部现租住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第23层房产,该房产由产权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6270.72万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经过2013年8月15日召开的中科三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该房产。 2、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够成重大资产重组。 3、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购买办公楼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3、注册资本: 132,359.3886万元 4、法定代表人:杨军 5、成立时间:1997年6月19日 6、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219923 7、主营业务: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8、主要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3.92%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位置: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长城大厦第23层 2、产权证登记面积:1,140.13平方米。该房产不存在重大争议,亦不处于法律诉讼或仲裁中,不存在查封、冻结、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3、挂牌价:6270.72万元。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定价以市场挂牌价格为依据。 2、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办公楼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使公司总部有一个长期稳定的办公场所,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 本次交易以市价为准,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13-027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8月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8月15日上午在广东肇庆召开,董事长王震西先生主持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文恒业先生和钟双麟先生委托董事长王震西先生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购买办公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办公楼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13-028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8月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8月15日上午在广东肇庆召开,张子云先生主持了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有关要求,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17日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我们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止2013 年6 月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和成本或其他支出事项。 (二)担保情况: 截止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12,789.77万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比例为3.80%。 我们认为公司上述担保均属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上述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关于公司在北京购买办公楼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总部为了有一个长期稳定的办公场所,拟购买现在租住的办公楼,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购买办公楼的事项。 独立董事:詹文山 王瑞华 权绍宁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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