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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临2013-035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2013年7月10日权益分派实施后的总股本4,017,223,222股计算。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因国内地方政府财政支付能力下降,导致较多政府主导投资类项目的建设进度出现停滞,部分“平安城市”项目采购被延后,从而引发整个行业链的资金紧张,拖累行业增长速度。同时近年来,随着诸多企业大举投资进入安防行业,整个行业产能得到迅速提升,引发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较往年有更大的下行压力。 公司通过领先的技术创新,完整的产品体系以及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综合竞争力,利用日趋完备的市场网络,依靠众多紧密的合作伙伴,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业务发展基本符合公司规划预期。 报告期内,依托安防行业大环境的持续景气,公司2013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57,034,842.4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89%,其中国内市场实现销售收入3,077,400,879.0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29%,海外市场实现销售收入779,633,963.4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21%,公司主营产品毛利率48.05%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维持稳定,实现利润总额 1,123,181,823.86 元,同比增长32.67%。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公司与美国汉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UNDURE TECHNOLOGY CO., LTD)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人民币3,750万元受其持有的汉军智能系统(上海)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已于 2013年1月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3,000万元,并办理了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故自2013年2月起将上海汉军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宗年 201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3-034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监事会十次会议,于2013年8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3年8月22日11:30在海康威视制造基地605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宣寅飞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3-033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8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3年8月22日9:30在海康威视制造基地605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宗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独立董事江华先生因出差国外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徐文财先生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于公司指定媒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于公司指定媒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 《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新设西宁分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西宁分公司工商设立、变更登记及人事任免等事宜。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新设银川分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银川分公司工商设立、变更登记及人事任免等事宜。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22日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1-6月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22号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8.00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3,400,0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及保荐费5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348,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0日汇入本公司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18801012010090011038账号内。另扣除应付中介机构费和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上市发行费用10,478,95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337,521,0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129号)。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的相关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时损益,本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路演及财经公关费4,500,0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相应调整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调整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342,021,050.00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48,126.0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055.76万元;2013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553.02万元,2013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871.9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5,679.0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927.75万元。 截至 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2,450.8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业经2010年6月4日一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按照《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重庆海康威视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系统公司,重庆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科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山村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高新科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民生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新支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重庆系统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及重庆系统公司共有39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1个通知存款账户和1个理财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根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承接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超募资金17.5亿元用于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该系统由1个市公安局视频管理系统中心,42个区县公安机关视频管理系统分中心和804个派出所视频管理系统前端汇聚平台、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视频信息共享接入平台及社会视频图像资源整合系统组成,项目完工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项目建设完成后业主用2年左右时间内完成回购。 根据重庆系统公司于2013年1月收到重庆市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函件告知:重庆市政府决定对原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有关建设规划进行调整,要求重庆系统公司根据工程调整及项目建设要求,尽快开展项目启动前期梳理和清算工作,并在工程建设规模调整及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开展商务合同补充协议谈判准备工作,待时机成熟后实施。截至报表日,重庆系统公司对上述工程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4,198.33万元。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系该项目针对视频监控系统的前瞻性、基础性技术进行研发,将全面提升公司的基础性技术研发能力,为新产品开发提供基础技术,增加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竞争力,抢占市场先机,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和扩建国内分支机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系该项目用于国内分支机构办公场地购置,该项目实施目的主要系用于改善本公司国内各地分支机构的对外形象及员工办公效率,构筑国内一流的安防行业营销体系,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中视频监控录像设备产业化项目、数字监控摄像机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均已完工。上述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以及实际情况,发挥技术优势和经验,充分考虑业务资源的共通性,合理配置资源,严格控制支出,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存入银行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致使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出现结余,上述3项目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2012年1月19日公司二届董事会三次决议,将上述项目投资完成后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4,266.04万元用于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变更后募集资金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根据公司2013年3月1日二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7 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金额20%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1-6月 编制单位:杭州海康威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详见本专项报告六(一)之说明。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3年1-6月 编制单位: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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