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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3-40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太阳能电池铝边框继续保持了公司在该领域的传统优势,稳定了老客户、老市场,产业链上游的模具和铝型材业务的成熟对该产品的盈利能力有正面影响。但仍然存在外币结算、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风险。报告期内安装支架产品受益于国内安装需求的增加实现销售收入136,837,320.2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8.22%。报告期内EVA胶膜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7,855,421.72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6.58%,下半年将继续在产品品质改良和成本管控方面和市场开拓方面开展工作,实现产能释放,降低固定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太阳能电站建设稳步推进,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年度已实现青海蓓翔三期20MW、新疆爱康一期2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并网发电,公司累计完成光伏并网发电项目65MW。太阳能电池铝边框产品因日元结算汇兑损失,导致毛利率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安装支架产品毛利率因运营管理能力提升,较去年同期略有上升,EVA胶膜因产能未能得到有效释放,固定成本较高,毛利率有所下降。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① 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以上公司为本年新设取得的孙公司。 ②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法定代表人:邹承慧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3-42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3年8月26日上午在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现场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沈辉参与通讯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3年度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3年度半年度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邹承慧先生、季海瑜女士、易美怀女士、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吕学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丹萍女士、袁淳先生、丁韶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审核无异议后,与其他候选人一起提请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本公司声明:第二届董事会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3年6月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通知,经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等事项发生变更,具体如下: 变更前公司名称: 江苏爱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后公司名称: 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上述变更通知,同意对本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如下修正: 原十八条第二款: 公司目前的股本总额为300,000,000股。公司发起人发行前持有公司的股份数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如下: ■ 现修订为: 公司目前的股本总额为300,000,000股。公司发起人发行前持有公司的股份数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如下: ■ 其他条款不变,委托季海琴女士办理相关的变更备案手续。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3年8月)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届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及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资标准拟定的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1、鉴于公司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万元(含税),按每月领取津贴,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按照同公司签署的绩效考核协议领取其职务薪酬,不再发放董事、监事津贴; 3、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董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201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合并,合并后事务所名称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中瑞岳华的员工及业务转移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义为客户提供服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证审计业务的延续性,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简历见附件二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青海蓓翔四期20MW太阳能电站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蓓翔”)投资约20064万元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建设四期20MW的太阳能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项目贷款支持,根据同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关于项目资本金配比的洽谈结果,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总投资50%的额度范围内办理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对青海蓓翔的增资手续。 《关于青海蓓翔四期20MW太阳能电站投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朝阳爱康一期10MW太阳能电站投资的议案》; 公司下属朝阳爱康电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爱康”)拟投资约12129万元在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建设一期10MW的太阳能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拟申请银行项目贷款支持,根据同银行洽谈的关于项目资本金配比的结果,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总投资50%的额度范围内办理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对朝阳爱康的增资手续。 《关于朝阳爱康一期10MW太阳能电站投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对新疆爱康增资的议案》;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爱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爱康电力”)100%持股的电力投资公司。新疆爱康在新疆精河县建设太阳能电站,目前一期20MW电站项目已经并网发电,二期20MW电站项目已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的核准文件,正在进行施工建设。目前新疆爱康正在为二期项目寻求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支持,按国家开发银行关于项目贷款主体资本金充足的要求,为保证电站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降低债务风险,公司拟对新疆爱康增加注册资本8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新疆爱康注册资本为18800万元。 本次增资方式为:苏州爱康电力将其持有的新疆爱康8000万元的债权转增为新疆爱康注册资本。转增股本后,苏州爱康电力不再对新疆爱康主张债权。苏州爱康电力持有新疆爱康100%的股权。 《关于对新疆爱康增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新疆爱康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新疆爱康因建设二期20MW太阳能电站资金需要,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申请项目贷款1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8年(含宽限期一年),公司同意为新疆爱康该笔贷款提供第三方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为新疆爱康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爱康科技为新疆爱康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3.24MW屋顶电站的议案》; 同意下属控股公司江阴市爱康万事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约2601.1万元在江阴市万事兴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和江阴万事兴特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既有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建设3.24MW屋顶电站。 《关于投资建设3.24MW屋顶电站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2.23MW屋顶电站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投资约1810.2万元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光伏产业园内的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筑屋顶建设2.23MW屋顶电站。 《关于投资建设2.23MW屋顶电站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审议《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3年9月16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爱康科技为新疆爱康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邹承慧先生, 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大学,长江商学院EMBA。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江阴支行信贷主管、江阴利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邹承慧先生拥有丰富的铝型材行业经营管理经验,是本公司的主要创立者之一、实际控制人,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全面管理公司事务。2009-2012年连续三年被中共江阴市委、江阴市人民政府评选为“优秀厂长(经理)”。 邹承慧先生为爱康科技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出具日,直接或间接持有爱康科技股票权益44.63%。邹承慧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季海瑜女士, 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大学。曾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人事处科员、副处长(主持工作)、国库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证券、人力资源和总经办工作。 季海瑜女士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季海瑜女士间接持有爱康科技股票300084股。季海瑜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易美怀女士,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原武汉交通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在读国际财务总监(CFO)和英国资深财务会计师(FFA)。曾先后任重庆通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组长、江苏双良特灵溴化锂制冷机有限公司会计师、特灵空调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高级会计师、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浙江晨辉婴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财务兼公司稽核总负责。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工作。 易美怀女士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易美怀女士间接持有爱康科技股票525001股。易美怀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徐国辉先生,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曾先后在苏州合力律师事务所、江苏联合-合力律师事务所任职律师、合伙人、主任,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法律、内部审计事务。 徐国辉先生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徐国辉先生间接持有爱康科技股票262500股。徐国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吕学强先生,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87年起至1999年先后任职于江苏省财政厅工交企业财务管理处、江苏鑫苏投资管理公司;1999年至今先后任江苏鑫苏财务顾问公司总经理、江苏金信证券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信泰证券公司监事会主席兼稽核总部、经纪业务总部经理、江苏高新创业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吕学强先生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吕学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爱康科技股票。吕学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袁源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1991—1994年在江阴市交通局办公室任职;1994—2000年任江阴华盛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2009年任申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总监;2009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资金总监,负责公司的投融资业务。 袁源女士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出具日,袁源女士间接持有爱康科技股票187920股。袁源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刘丹萍女士, 1957年出生,中国国际,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教授及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风险资本与网络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兼任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丹萍女士长期从事财务管理、会计、税务及金融等专业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丹萍女士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爱康科技股票。刘丹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袁淳先生, 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2003年起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会计与财务研究中心副主任,财政部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计划成员。一直从事资本市场相关会计与财务问题的研究,曾出版多部专著和译著,并在《管理世界》、《会计研究》、《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和《南开管理评论》等杂志发表三十余篇文章,主持并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多项国家级课题研究。兼任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袁淳先生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爱康科技股票。袁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丁韶华先生, 1971年9月生,中共党员,江苏方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硕士、南京大学金融工程博士,全国青联委员,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江苏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第八届全国律师代表,江苏省青联副秘书长,鼓楼区政协委员,上交所第16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04971)。曾经荣获“首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2005)”、“中国法律年度大奖(2007)”、“江苏省优秀律师(2010)”。 丁韶华先生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爱康科技股票。丁韶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附件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国本土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特许资格和H股企业审计资格,为美国PCAOB(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登记机构,业务涉及股票发行与上市、公司改制、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领域,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甲级)咨询单位资质。是我国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3-4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 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3 年8月26日下午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子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季海瑜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度半年度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3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董事会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同意选举史强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同意选举汤勇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他们将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赵剑先生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声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届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议的第二届董事、监事津贴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比较切实、公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岳华”)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合并。合并后事务所名称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中瑞岳华的员工及业务转移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义为客户提供服务。经审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沿用国富浩华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等全部资质。国富浩华具备财政部和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且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团队不变,我们同意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史强先生, 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大学,法学专业。2006年加入本公司以来,曾先后担任本公司销售员、销售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金属业务销售总监。 史强先生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爱康科技股票。史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汤勇先生, 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年10月-2007年5月任江苏悦达时装有限公司财务总账;2007年5月-2008年9月任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计财处主任 ;2008年9-至今任海澜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股权投资总监。2012年11月14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汤勇先生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爱康科技股票。汤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3-4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于2013年8月17日届满,须进行换届选举,2013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投票选举,赵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赵剑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大学,法学专业。2006年加入本公司以来,曾先后担任本公司采购员、采购部经理。现任南通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剑先生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爱康科技股票。赵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3-45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海蓓翔四期20MW太阳能 电站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蓓翔”)拟投资约20064万元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建设四期20MW的太阳能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目前该项目已获得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青发改函【2013】233号文“关于同意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共和三期2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函”,同意青海蓓翔四期20MW(内部编号四期)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本项目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项目贷款支持,根据同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关于项目资本金配比的洽谈结果,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总投资50%的额度范围内办理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对青海蓓翔的增资手续。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海蓓翔四期20MW太阳能电站投资的议案》。本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根据本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630100100130560 成立时间:2009年7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易美怀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住所:西宁市城中区砖厂路4号432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开发、利用、建设及产品代理销售(以下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青海蓓翔的股权结构为: ■ 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蓓翔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截止2013年7月31日青海蓓翔总资产978,058,229.90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254,355,140.04 元、负债总计660,114,304.85元;2013年1-7月青海蓓翔营业收入10,681,560.46 元、营业外收入21,921,191.31(主要为电费补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148,494.48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结合目前光伏太阳能行业发展现状,太阳能终端应用领域将成为行业内较为重要的利润亮点,青海蓓翔已完成一期5MW、二期20MW、三期20MW电站太阳能电站建设,从上述电站项目的历史数据来看,太阳能电站具有较稳定和相对较高的盈利水平,本项目为青海蓓翔四期电站,其建设有利于开拓和巩固公司在光伏终端应用领域的行业地位,增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 该项目预计在2013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力争尽快并网发电。按公司内部测算,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0064万元,运行期25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3196万度,预计上网电价1元/度(含增值税),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前)为12.26%。 四、风险提示 1、本项目已获得青海省发改委的关于允许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正式施工建设尚需取得青海省发改委的正式核准文件。 2、本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青海蓓翔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项目贷款支持,虽然青海蓓翔二期、三期顺利获得了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支持,但本项目的贷款审批仍可能因行业因素而产生不确定风险。 3、本项目预计上网电价为1元/度,2013年初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通知》的征求意见稿,正在对光伏上网电价调整进行征求意见,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尚未发布正式文件,如本项目不能及时并网,上网电价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本项目预计2013年底完成主体建设,但仍然存在具体并网时间的不确定性 。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度。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3-46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朝阳爱康一期10MW太阳能 电站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下属公司朝阳爱康电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爱康”)拟投资约12129万元在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建设一期10MW的太阳能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目前该项目已获得辽宁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朝阳市喀左县坤都小房申北山(10MW)光伏发电站新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俗称小路条),同意朝阳爱康一期1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本项目拟申请银行项目贷款支持,根据同银行洽谈的关于项目资本金配比的结果,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总投资50%的额度范围内办理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对朝阳爱康的增资手续。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朝阳爱康一期10MW太阳能电站投资的议案》。本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根据本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朝阳爱康电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211324004016792 成立时间:2013年7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黄国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住所:喀左县大城子街道团结路80号 经营范围:光伏光热技术开发及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销售。(国家禁止或限制的不得经营,应取得有关部门审批、许可或资质的,未取得前不得经营;取得有关部门审批、许可或资质的,凭有效审批、许可或资质证经营)。 公司对朝阳爱康的控制架构为: ■ 截止2013年7月31日朝阳爱康总资产9,999,596.00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9,999,596.00元、负债总计0元;2013年1-7月朝阳爱康营业收入0 元、营业外收入0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04.00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结合目前光伏太阳能行业发展现状,太阳能终端应用领域将成为行业内较为重要的利润亮点,公司已在青海、新疆累计建成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项目合计65MW,朝阳爱康目前已获得10MW的光伏电站的小路条,若该项目未来获得辽宁省发改委的正式核准,辽宁将成为公司继青海、新疆后的第三块太阳能电站建设基地,预计将对公司企业转型推进和盈利能力提升具有重要正面意义。 该项目预计在2013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力争尽快并网发电。按公司内部测算,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2129万元,运行期25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1307.38万度,预计上网电价1.27元/度(根据辽政办发〔2011〕6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对太阳能光伏发电实行财政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2012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按0.3元/千瓦时标准给予电价补贴;2012年以后,补贴标准按照年均递减10%的比例确定。本项目预计2013年底并网,按该通知可享受0.27元/度的地方政府补贴),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前)为13.05%。 四、风险提示 1、本项目已获得辽宁省发改委的关于允许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正式施工建设尚需取得辽宁省发改委的正式核准文件。 2、本项目预计上网电价为1.27元/度(含国家补贴1元/度,地方政府补贴0.27元/度),2013年初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通知》的征求意见稿,正在对光伏上网电价调整进行征求意见,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尚未发布正式文件。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对太阳能光伏发电实行财政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如本项目不能及时并网,地方政府补贴部分将递减10%,故上网电价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度。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3-47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新疆爱康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爱康”)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爱康电力”)100%持股的电力投资公司。新疆爱康在新疆精河县建设太阳能电站,目前一期20MW电站项目已经并网发电,二期20MW电站项目已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的核准文件,正在进行施工建设。目前新疆爱康正在为二期项目寻求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支持,按国家开发银行关于项目贷款主体资本金充足的要求,为保证电站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降低债务风险,公司拟对新疆爱康增加注册资本8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新疆爱康注册资本为18800万元。 本次增资方式为:苏州爱康电力将其持有的新疆爱康8000万元的债权转增为新疆爱康注册资本。转增股本后,苏州爱康电力不再对新疆爱康主张债权。苏州爱康电力持有新疆爱康100%的股权。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新疆爱康增资的议案》。根据本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652722050002823 住所:精河县城镇友谊南路19号(政府大楼) 法定代表人:黄国云 注册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光热开发、利用、建设及产品的销售。 截至2013年7月31日,新疆爱康总资产555,561,633.44 元,负债总额427,221,254.07元,净资产128,340,379.37 元,2013年1-7月营业收入104,204,519.92元,净利润8,312,274.00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结合目前光伏太阳能行业发展现状,太阳能终端应用领域将成为行业内较为重要的利润亮点。新疆爱康在太阳能电站领域的拓展有利于开拓和巩固公司在光伏终端应用领域的行业地位,增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同时,苏州爱康电力本次以债权转股权的投资行为提高了新疆爱康的资本金充足率,降低了其债务风险,有利于提高新疆爱康整体实力,有利于新疆爱康二期电站项目的顺利推进。 新疆爱康二期20MW电站项目详见2012年9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新疆爱康太阳能电站二期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57。 四、风险提示 1、该项目已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的正式核准,但项目建设完毕后的并网发电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近期国家发改委正在对太阳能发电上网电价进行征求意见,具体的上网电价将对电站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产生影响。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度。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3-48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新疆爱康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全资孙公司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爱康”)因建设二期20MW太阳能电站资金需要,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申请项目贷款1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8年(含宽限期一年),公司为新疆爱康该笔贷款提供第三方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新疆爱康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652722050002823 成立时间:2012年3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黄国云 住所:精河县城镇友谊南路19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光热开发、利用、建设及产品的销售。 注册资本:人民币10800万元(注册资本拟增至18800万元,相关议案一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新疆爱康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控制的电站投资运营公司。 新疆爱康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新疆爱康总资产502,901,529.54 元,负债总额 438,873,424.17 元,净资产64,028,105.37 元,2012年1-12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2,028,105.37元(净利润主要为汇兑收益); 截至2013年7月31日,新疆爱康总资产555,561,633.44 元,负债总额427,221,254.07元,净资产128,340,379.37 元,2013年1-7月营业收入104,204,519.92元,净利润8,312,274.00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疆爱康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申请项目贷款1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8年(含宽限期一年),公司为新疆爱康该笔贷款提供第三方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5470万元(不包括本次的担保),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6567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南通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担保176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307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担保3000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担保10000万元。为无关联第三方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9800万元。担保总额累计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约为61.47%。若包含本次担保且本次担保全部实际发生,则累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69.61%。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核情况 2013年8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新疆爱康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为新疆爱康二期20MW电站建设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新疆爱康为本公司全资控制的下属公司,财务风险较小。 (二)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爱康科技拟进行的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鉴于爱康科技截至目前累计经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61,412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已超过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金额,本保荐机构提请爱康科技应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如发现被担保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公司解散、分立等重大事项的,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报告董事会。 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因被担保人无法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爱康科技需要代为偿付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爱康科技为新疆爱康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3-49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3.24MW屋顶电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为实施2013年度公司在分布式发电领域的经营计划,拓展太阳能电站新的业务领域,开辟利润增长点,拟由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江阴市爱康万事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万事兴”)投资约2601.1万元在江阴市万事兴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和江阴万事兴特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既有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建设3.24MW屋顶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发电主要出售给上述两家企业使用,余电部分出售给国家电网。本项目正在申请地方发改委的核准文件,项目资金为爱康万事兴自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3.24MW屋顶电站的公告》。本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根据本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所涉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市爱康万事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281000394244 成立时间:2013年4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季海瑜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350万元 住所: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001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光热的研究、开发、利用及产品的销售;太阳能光伏、光热电站的建设;太阳能器材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爱康万事兴的股权结构为: ■ 公司对爱康万事兴的控制结构图如下: ■ 截止2013年7月31日爱康万事兴总资产13,503,195.64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3,503,195.64元;负债总计0元;2013年1-7月爱康万事兴营业收入0 元、净利润3,195.64 元。 江阴万事兴特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兴金属制品”)成立于2005 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公司股东发起人为江阴市万新贸易有限公司和万事兴(中国)企业控股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江阴市澄杨路1001 号,注册资本50 万美元。公司专业生产碳素结构冷轧带钢,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新产品开发与研制能力雄厚,各项生产技术指标已达到国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先后获得了“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江阴市十佳企业”、“江阴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江阴市科技创新先进企业”、“无锡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万事兴金属制品同爱康科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结合目前光伏太阳能行业发展现状,太阳能终端应用领域将成为行业内较为重要的利润亮点,目前公司在青海、新疆、辽宁等地进行大型地面电站的业务开拓,同时在江苏、安徽等地进行分布式发电的筹备工作,分布式发电因可广泛应用于厂房、住宅、商业大楼等建筑物顶部,在能源危机和节能减排的时代背景下降具有广泛的市场应用空间。2013年7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本项目是公司在分布式发电领域的首次尝试,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其建设有利于开拓和巩固公司在光伏终端应用领域的行业地位,增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 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一年,在获得相关批准文件后开工建设。按公司内部测算,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601.1万元,运行期25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308.8 万度,本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2391.2 吨、二氧化硫18.3 吨,预计年均利润176.8万元,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9.71%。 四、风险提示 1、本项目拟申请国家资金补贴,尚需取得地方发改委的批准。 2、本项目自发自用和余电上网的补贴标准尚未正式确定,上述估算是按2013年初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通知》的征求意见稿进行,存在政策落地后上网电价调整的不确定性。 3、该屋顶租赁期较长,存在业主未来生产的发展与屋顶光伏电站是否会产生矛盾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度。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3-50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2.23MW屋顶电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为实施2013年度公司在分布式发电领域的经营计划,拓展太阳能电站新的业务领域,开辟利润增长点,拟由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投资约1810.2万元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光伏产业园内的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爱康金属”)和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厂房建筑屋顶建设2.23MW屋顶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资金为苏州中康自筹。 本项目已获得张家港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23MW屋顶光伏发电并网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张发改能源[2013]23号),同意苏州中康开展可研、土地、环保、城市规划、电网接入评估等支持性文件,项目上网电价1元/度,本项目尚需江苏省发改委正式核准。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2.23MW屋顶电站的公告》。本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根据本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所涉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号:320582400010494 3、成立时间:2012年8月21日 4、法定代表人:邹承慧 5、注册资本:3400万美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7、住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国泰北路1号(张杨公路悦丰大厦) 8、经营范围:从事光伏、光热电站的技术开发,从事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太阳能器材高档五金件、太阳能发电安装系统和太阳能发电板封装膜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 9、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爱康电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控制的电站投资运营公司。 10、基本财务情况:截止2013年7月31日苏州中康总资产112,260,290.6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5,961,408.47 元;负债总计36,298,882.22元;2013年1-7月苏州中康营业收入80,900,231.22元、净利润7,960,762.20元。 本项目拟在苏州爱康金属和苏州盛康既有厂房建筑屋顶建设2.23MW屋顶电站。苏州爱康金属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盛康为无关联关系第三方,两公司同处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光伏产业园,厂房紧邻,方便规模化运营和管理。 三、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结合目前光伏太阳能行业发展现状,太阳能终端应用领域将成为行业内较为重要的利润亮点,目前公司在青海、新疆、辽宁等地进行大型地面电站的业务开拓,同时在江苏、安徽等地进行分布式发电的筹备工作,分布式发电因可广泛应用于厂房、住宅、商业大楼等建筑物顶部,在能源危机和节能减排的时代背景下降具有广泛的市场应用空间。2013年7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本项目是公司在分布式发电领域的首次尝试,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其建设有利于开拓和巩固公司在光伏终端应用领域的行业地位,增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 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一年,在获得相关批准文件后开工建设。按公司内部测算,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810.2万元,运行期25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214.1 万度,年均电费收入预计214.1万元。本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1671.77 吨、二氧化硫12.79 吨。 四、风险提示 1、本项目开工建设尚需取得江苏省发改委的批准。 2、该屋顶租赁期较长,存在业主未来生产的发展与屋顶光伏电站是否会产生矛盾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度。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3-5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9月16日(周一)上午08:30 3、会议地点: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5、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1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 年9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本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 8、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1关于选举邹承慧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2关于选举季海瑜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3关于选举徐国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4关于选举易美怀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5关于选举吕学强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6关于选举袁源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关于选举袁淳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2关于选举刘丹萍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3关于选举丁韶华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关于选举史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汤勇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关于第二届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4、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为新疆爱康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述关于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3年9月12日-13日, 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通讯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路 邮政编码:215600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4425 联系人:季海瑜、吴磊 电话:0512-82557563 ;传真:0512-82557644 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附件:授权委托书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9月16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如委托认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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