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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3-29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在经济结构调整的背景下,国内经济增速趋缓,从去年上半年开始,国内的钢铁、石化、煤碳等主要工业行业均大幅下滑,从而导致我公司面对的主要市场份额有所下降,同行业间竞争加剧。面对这一情况,公司对市场销售策略进行了调整,大力拓展新产品市场,发展新客户,不断技术创新,利用公司的研发优势及产品的高质量、高性价比,努力实现较为稳定的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576.61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16,430.49万元,占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6.56%,其他业务收入4,146.12万元,占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44%,利润总额为8,725.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34.7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14元/股,总资产288,471.7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44,963.52万元,净资产收益率为5.15%。 二、公司主要开展的重点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持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着本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一如既往地秉承“为全球客户提供卓越驱动力”的经营理念,获得广大用户和管理部门认可。报告期内主要完成了以下重点工作: 1、稳抓市场营销 面对防爆电机、高压电机受煤炭等行业低迷影响出现下滑的趋势,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主机厂项目信息收集,拓展销售面,为稳定我公司的市场份额起到关键作用。 (2)以业主、设计院、主机厂三位一体地建立信息网,所有相关网点和公司内部门协调跟进项目过程,从而提高了产品中标率。 (3)加强网点建设:采取末位淘汰机制,提高销售人员的潜力。每月进行营销理论及产品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网点人员的个人销售能力。 2、保证合同履约 加大市场支持力度,满足订货需求,强化生产调度协调职能,合同交货期得到有效保证。产品履约率的大幅提升,保障了重点用户的需求,提高了公司信誉和用户满意度。报告期内,公司合同履约率持续提升,平均履约率达到99%,比2012年同期96.9%上升了2.1个百分点,不断向合同履约率100%的目标前进。充分彰显公司一切工作以服务市场、满足用户需求为目标的工作理念和强大的市场保障能力,提高了公司的信誉和顾客满意度,为公司在严峻的市场形势下赢得用户的信任。 ■ 3、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新增股份成功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和新增股份上市工作,并于1月25日,获得深交所审核批准,成功摘除“ST”,证券简称由“ST佳电”变更为“佳电股份”。 4、着力自主创新 公司集中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对高效节能电机、特种低压电机、大型高压防爆电机、核用电机等多个项目进行技术革新、研发。上半年申报实用新型专利4项,获得专利授权6项,并荣获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级》。 5、加强基础管理 下半年度,公司董事会将克服市场环境制约等多方面困难,针对存在的影响与不足,不断地加强市场营销和新产品开发,同时积极实施“降本增效”等措施,控制成本费用,全力推进生产经营各项工作。 1、公司将继续以技术创新为基础,加快新产品开发步伐,优化研发资源配置,加快各种研发项目的推进速度;完善研发人员的考核机制,调整研发团队的梯队结构,力争形成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加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2、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深入挖掘老用户潜能。梳理老用户订货资源,抢占竞争对手市场份额,并与重点主机厂形成战略合作协议。加大信息收集力度,建立主机厂销售、设计院、信息网、当地发改委四个固化的信息收集渠道,对项目进行“地毯式”的跟进。制定灵活的价格政策和销售政策,调动销售员和用户的积极性,使产品结构调整和产品价格更为合理。 3、加强内控管理,提高各项工作的效率。统筹协调资源配置,以运营效率为先、质量为本开展好业务工作。公司将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持续改善质量体系、加强建设信息化体系,梳理公司制度;抓好研发与制造业务流程中的协调,消除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加大技能培训力度,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基础素质。 4、进一步强化员工技能培训,锻造职业化的员工队伍。通过组织学习、定期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和素质水平。增强团队意识和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向心力、凝聚力,营造合力互助的团队氛围。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核算方法无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期新纳入合并子公司一家。报告期公司新设子公司天津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投资成本5000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3-2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正《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修正案》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3-30 哈尔滨电气集团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正《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章程修正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修正案》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27日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黑龙江证监局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要求,现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公司章程》第 193 条 拟修改前为: 监事会可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 1 天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 拟修改后为: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对其进行召集与主持,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 1 天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7日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加强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发字【2004】338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对[2005]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1—6月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 贾绍华 孙传尧 胡凤滨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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