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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3-042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2013-09-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700万股,占总股本的13.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9月5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数量为15,000万股。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943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并于2012年9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0,000万股。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发行时所作股份限售承诺 北京商契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夏启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厦门龙泰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立德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杭州新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本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2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4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北京商契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夏启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厦门龙泰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立德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杭州新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有限合伙企业未直接从事任何与公司目前所从事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也未控制任何与公司目前所从事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企业。只要本合伙企业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本有限合伙企业将会避免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并将避免控制任何与公司所从事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企业。 承诺期限:长期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3、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 北京商契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夏启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厦门龙泰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立德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杭州新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本有限合伙企业在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不占有权益,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本有限合伙企业不利用对公司的股东地位或以其他身份进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有限合伙企业及受本有限合伙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如有),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原则进行,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己方利益的关联交易进行决策时,本有限合伙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自觉回避。 承诺期限:长期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9月5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27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5%。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五名。 4、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2、公司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 3、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关于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申请书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九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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