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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九龙原董事长李勤夫起诉上海工商局 2013-09-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张昊昱
证券时报记者 张昊昱 尽管原董事长李勤夫已经同意交出*ST九龙(600555)控制权,但并未就此认输。记者昨日获悉,由于不满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ST九龙做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决定,李勤夫日前已在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起诉上海市工商局。 记者昨日获得一份李勤夫诉上海工商局的起诉状。李勤夫在起诉状中表示,上海市工商局在明知变更决议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仍然核准*ST九龙法人代表变更的行为违法,要求法院撤销上海市工商局所做出的法人代表变更登记决定。 起诉状称,按照相关法律条例,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必须提交依照《公司法》做出的变更决议,而上海市工商局所依据的变更决议存在争议,目前该变更决议的有效性尚未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确认。 上述“变更决议”是指在2012年12月21日海航置业控股(集团)公司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海航系罢免李勤夫的董事长职务,同时选出新的董事会并由陈文理担任董事长。李勤夫认为,双方签署的《九龙山收购协议之一股权转让合同(A)股》明确了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监事会的条件。海航方面在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之前,无权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改选董事会、监事会。上海市工商局在明知双方有争议,且司法未最终判决的情况下,对*ST九龙的法定代表人变更进行核准,已经违法。 据了解,李勤夫此前多次通过说明函等方式告知上海市工商局变更决议存在争议,并希望暂停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核准。李勤夫委托律师严义明曾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给上海市工商局发过三份律师函,表明选出以陈文理为董事长的股东大会是有争议的,法院已经受理,在判决出来之前,不宜做变更登记。对于上海市工商局做出的变更登记决定,严义明表示遗憾。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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