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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名称:伊立浦 公告编号:2013-053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9月4日下午2:30在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松夏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股份7,576.58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7%。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甘卫民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76.588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修订相关内控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76.588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星宇律师事务所姚炽林律师、谭秀红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13]广星股法字第71号),认为: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星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名称:伊立浦 公告编号:2013-054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9月4日,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30日以邮件方式送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董事刘滴滴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张佳运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吴应良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阮锋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梁锦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阮锋代为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举行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甘卫民女士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入通航直升机领域,研制新一代共轴双旋翼直升机、无人机,全面提升公司核心价值的议案》 自公司创建,特别是登陆资本市场以来,公司历任董事会、管理层励精图治,公司产品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取得了现在的不俗业绩。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为小家电产业已经步入成熟稳定的发展阶段,为了全面提升公司核心价值,拓展未来发展空间,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深入考察、研讨论证并提议,在巩固和提高现有小家电业务发展的基础上,拟进入高端通用航空研发制造领域,发展共轴双旋翼直升机、无人机产业。 (一)产业发展现状和前景 通用航空是民航事业的两翼之一,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未来十年通用航空及其带动的产业将形成数千亿元人民币的市场容量。2011年4月,国家颁布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将"通用航空规模快速扩大"列入发展的主要目标,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通用航空企业,增加通用航空企业数量,扩大经营规模,重点培育骨干通用航空企业。 (二)发展战略规划 公司拟实施通用航空业务五年战略规划,投资新一代先进的共轴双旋翼直升机、无人机产品,并按照国际适航取证要求研发、制造,至2018年在最安全的民用共轴直升机、无人机领域成为全球的制造商。为达成上述战略目标,公司拟通过国际合作,直接掌握先进技术、关键技术、新材料、尖端制造技术等在通用航空领域新型飞行器的核心知识产权,发展共轴双旋翼直升机、无人机项目。在国内外组建研发、生产基地,完成共轴直升机、无人机为主轴的通用航空产业链整合,形成拥有2座、4座、7座级等系列新一代共轴直升机,系列多用途无人机及周边零部件配套、维修能力。 共轴双旋翼直升机是新一代直升机,安全性好,目前作为民用、私人用尚未进入世界市场。共轴双旋翼直升机用途广泛,可用于训练学习、运动娱乐式飞行、个体巡逻、私家休闲飞行、旅游观光、培训、航拍等。共轴双旋翼直升机采用了共轴式布局的承重螺旋桨(两个叶片分别向不同方向旋转)、先进的动力系统、新型复合机身材料以及独特降落伞救援系统,具有安全性高、使用低成本、无噪音、作业多用途、可在无装备的小场地着陆等特点,能够安全出色的完成在不同天气条件、山地等复杂飞行环境下的飞行任务。 无人机是一种会飞行的高端机器人,它可以做大量人类无法直接参与的活动,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可以发挥巨大作用,市场需求潜力较大,在目前公司共轴直升机产品的基础上,利用现有技术先进、兼容性好等特点发展共轴无人机,研制配套长航时无人机,形成满足民用需求无人机系列的能力。 本规划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的承诺或预测,同时公司会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发展需要对本规划作适度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亦重申,小家电业务仍然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制定对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亦没有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计划。上述关于新一代共轴直升机、无人机的战略规划将在继续大力发展现有小家电业务的基础上按计划分阶段部署和实施,且不会对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二、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实施发展新一代共轴双旋翼直升机、无人机战略的议案》 同意根据工作需要,授权公司管理层就通用航空产业进行全面的考察调研,考察生产技术、生产建设基地选址、争取扶持政策等方面,并制定实施方案和设立相关子公司的各项事宜。所涉及的投资额度及子公司设立等事宜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三、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进入高端通用航空研发制造领域,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增加,并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增加情况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规定的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该《公司章程》(修订本)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 详情请参阅《证券时报》、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同日刊登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5)。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名称:伊立浦 公告编号:2013-055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拟进入高端通用航空研发制造领域,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增加,并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增加情况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规定的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变更前的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电饭煲、电开水器等家电用小电器、模具及金属模压制品、商用厨房电器及设备;产品内外销售。 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电饭煲、电开水器等家用小电器、商用厨房电器及设备、模具及金属模压制品;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含零部件)、机载设备与系统、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通用航空服务;产品内外销售。 二、根据上述公司经营范围的增加情况,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作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原文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电饭煲、电开水器等家电用小电器、模具及金属模压制品、商用厨房电器及设备。产品内外销售。 现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电饭煲、电开水器等家用小电器、商用厨房电器及设备、模具及金属模压制品;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含零部件)、机载设备与系统、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通用航空服务;产品内外销售。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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