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关于格林期货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大华期货有限公司客户移仓的联合公告 2013-09-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关于核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格林期货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大华期货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64号)),格林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期货”)吸收合并大华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期货”),格林期货依法承继大华期货的全部资产、负债、权利、义务、业务。合并期间,格林期货、大华期货及各营业部期货经纪业务照常进行。 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与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协商,为最大程度保护客户权益,防范风险,选用格林期货在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号为存续公司的会员号。现拟于2013年9月18日(移仓实施日)将原大华期货在上述交易所会员号下的客户持仓整体转移至存续公司格林期货的会员号下。 本移仓公告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期货日报》、公司营业场所、交易系统、行情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和短信平台等方式进行公告,请客户及时查阅。自本移仓公告之日起至移仓实施日,格林期货和大华期货接受客户对整体移仓的咨询,并协助客户办理相关手续。在此期限内,客户对整体移仓未提出异议的,均视其同意整体移仓。 移仓完成后,原大华期货客户登陆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投资者查询服务系统的用户名及登陆密码保持不变。 本次移仓不影响客户的正常交易,因非市场因素造成的风险由存续公司格林期货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8层(邮编100032) 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葛洲坝大厦7楼(邮编200122) 联系人:杨瑾 靳晓红 联系电话:010-66218688 021-38529787
格林期货有限公司 大华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