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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3-059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择机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意见等。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子公司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海思科”)近日与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城支行(以下简称“葫芦岛银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书(机构客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该行理财产品“金葫芦十五期”,并于2013年9月3日正式划款申购该产品。2013年9月4日,该产品正式成立。公司与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城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金葫芦十五期

2、产品编号:2013090415

3、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预期年化收益率:4.8%

6、产品运作周期: 56天

7、产品募集期:2013年8月29日—2013年9月3日

8、产品期限:2013年9月4日—2013年10月30日

9、投资范围: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投资比例为0-100%。

二、理财产品风险

1、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信用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损失、本金部分损失、甚至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客户不可提前赎回,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市场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客户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甚至本金损失的情况。

5、管理风险:本产品资金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类及其他基础资产,基础资产管理方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客户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损失。

6、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本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因此,存在本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及/或实际收益率低于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风险。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预期收益率及/或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为负的风险。

7、抵质押物变现风险:本产品部分基础资产项下可能设定抵质押等担保品,如发生该部分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违约等情形时,将会对抵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抵质押物等不能变现或不能及时、足额变现或抵质押物的变现价值不足以覆盖该部分基础资产本金及预期收益,则可能影响客户预期收益,甚至发生本金损失。

8、信息传递风险:葫芦岛银行将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葫芦岛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葫芦岛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葫芦岛银行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9、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葫芦岛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葫芦岛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10、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产品的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葫芦岛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主要股东为葫芦岛当地政府,是葫芦岛市发展速度最快、规模最大的银行之一。考虑到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正规金融机构,且为相应的理财产品提供了明确的保本承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选择该行作为受托方。

四、募集资金出现闲置的原因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系用于“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资金。该项目周期较长,分数年完成,目前距项目完工还有2年多时间,在保证该项目的正常建设的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募集资金出现了暂时的闲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对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七、公告日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投资主体投资产品金额

(万元)

披露日期及公告编号是否到期
1四川海思科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HY2013Q12M211(华夏银行)5,0002013年8月17日

2013-052

2辽宁海思科金葫芦十五期2013090415(葫芦岛银行)5,0002013年9月5日

2013-059


特此公告。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3-060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3年9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2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选举王俊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选举非独立董事王俊民、范秀莲、郑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其中王俊民为主任委员。

(2)选举独立董事张鸣、余红兵、非独立董事范秀莲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张鸣为主任委员。

(3)选举独立董事余红兵、张鸣、非独立董事王俊民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余红兵为主任委员。

(4)选举独立董事陈龙、余红兵、非独立董事王俊民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陈龙为主任委员。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聘任王俊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聘任范秀莲女士、郑伟先生、吴钢先生、邓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聘任邓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邓翔先生已于2011年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地址:西藏山南地区泽当镇香曲东路8号

电话:0893-7834865

传真:0893-7834288

邮箱:dengx@haisco.com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聘任谭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5日

附件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王俊民 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有新加坡居留权,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本科学历。王俊民先生曾担任华西医科大学制药厂销售经理,2007年起任公司前身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俊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0.33%的股份,通过西藏天禾广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公司4.39%的股份。王俊民先生配偶申萍女士系公司董事,王俊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俊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范秀莲 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工学院,本科学历。范秀莲女士曾担任华西医科大学制药厂片区经理、辽宁东方红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阳博瑞总经理、沈阳欣博瑞总经理,2007年起任公司前身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范秀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2.93%的股份。范秀莲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郑伟 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学历。郑伟先生曾担任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07年起任公司前身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郑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82%的股份。郑伟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4、吴钢 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大专学历。吴钢先生曾担任成都恩威集团办事处主任、沈阳双鼎制药集团大区经理、天津正安医药有限公司大区经理、北京中康卓越医药有限公司大区经理、云南杉榆制药有限公司商务经理,历任四川康德利商务总监、营销副总经理,2008年1月起任公司前身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西藏海思科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钢先生持有西藏天禾广诚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公司4.39%的股权)4%的股权。吴钢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5、邓翔 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邓翔先生曾担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营业部财务部经理、成都深蓝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APP)中国内部审计主管、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2009年11月起加入公司前身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现任西藏海思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邓翔先生持有西藏天禾广诚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公司4.39%的股权)4%的股权。邓翔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6、谭红 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谭红女士曾先后供职于成都三精升和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博瑞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长、财务副总裁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谭红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3-061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3年9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2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梁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选举梁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9月5日

附件: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梁勇 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梁勇先生曾担任辽宁丹东鸭绿江制药厂化验室主任、深圳法诺制药有限公司质保部经理、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厂长、海口康力元制药有限公司副厂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梁勇先生持有西藏天禾广诚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公司4.39%的股权)2%的股权。梁勇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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