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13-013 债券代码:122117 债券简称:11闽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泉厦高速公路厦门收费站搬迁的公告 2013-09-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及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本公司泉厦分公司所运营的泉(州)厦(门)高速公路厦门收费站已实施搬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因路网变化,泉厦高速公路厦门收费站与南(安)厦(门)高速公路厦门收费站进行整合,将泉厦高速公路厦门收费站移至南厦高速公路K86+740(集美区后溪镇白地自然村)处,站名不变。 二、搬迁后,泉厦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标准、收费里程保持不变,仍按福建省交通厅、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交财【2005】 19号)和《关于印发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正式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财【2008】27号)执行。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