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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52 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3-041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得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9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3年9月11日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MTN245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该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做好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兑付及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52 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3-042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获得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9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3年9月11日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CP330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该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4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做好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兑付及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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