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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0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9月17日上午10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61,228,9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2.95%。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佳儿先生主持,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亲自出席7人,董事黄炳文先生、王培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分别委托董事黄炳泉先生、李治军先生代为出席。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邓夏恩先生、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亦涛、李攀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经与会董事签名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1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9月1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董事黄炳文、王培玉先生分别委托董事黄炳泉、李治军先生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13年9月6日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新”)、自然人龙功运共同签署的《合作框架合同》。 同意公司与上海绿新、自然人龙功运先生共同投资成立上海乐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为: 企业名称:上海乐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待定 注册地:拟注册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经营范围:便携式功能性雾化器、一次性微型雾化器、电子烟器具、电子组件、五金铜件、锂电池、控制板、充电器、各类电子烟器具配件和辅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出资比例及股权结构:上海绿新出资人民币5010万元,占50.1%股权;本公司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40%股权;龙功运先生出资990万元,占9.9%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董事会一致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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