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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3-09-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9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同利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开放一次;同利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场内简称同利B;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同利B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253,742,485.25份(含场外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102,485.25份),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701,035.00份(含场内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35.00份);同利A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434,308,907.72份(含场外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79,312.81份)。 (3)募集有效认购户数同利A为8,803户,同利B为31户。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同利A与同利B的份额配比为1.70689710∶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同利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其首次年收益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13年9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3%进行计算,故: 同利A的年收益率(单利)=1.6×3%=4.80%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10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同利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同利A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开放日前2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公告。 同利B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同利B的上市交易公告书将在上市交易的3个工作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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