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3-057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批准公司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公告 2013-09-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批准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610个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61号),批准公司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工作。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立,意味着国家相关部门对公司在技术创新、高端研发人才培养方面的肯定,同时也是公司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研发技术领域的优势体现。公司研发工作将以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立为契机,锐意进取,在高端研发人才的带动下再上新的台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