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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3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9-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9月17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9月 16日--2013年9月 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17日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15:00至2013年9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3日 4、会议地点:汕头市龙湖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6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合明先生因公出差,会议由董事冯育升先生代为主持。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6,384,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05%,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12,9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0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3,444,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04%。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讯盈(汕头)服饰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312,300股,反对71,781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3,372,300股,反对71,781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310,300股,反对71,781股,弃权2,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3,370,300股,反对71,781股,弃权2,00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312,300股,反对71,781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3,372,300股,反对71,781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310,300股,反对71,781股,弃权2,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3,370,300股,反对71,781股,弃权2,00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310,300股,反对71,781股,弃权2,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3,370,300股,反对71,781股,弃权2,00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310,300股,反对71,781股,弃权2,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3,370,300股,反对71,781股,弃权2,00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310,300股,反对71,781股,弃权2,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3,370,300股,反对71,781股,弃权2,00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310,300股,反对71,781股,弃权2,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3,370,300股,反对71,781股,弃权2,00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310,300股,反对71,781股,弃权2,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3,370,300股,反对71,781股,弃权2,00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施念清 、杨宬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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