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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3-029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10日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于2013年9月22日9: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汤世贤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1)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13年9月修订)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13年9月修订)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13年9月修订)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9月修订)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13年9月修订)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文: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30%以下的事项。

  修订为: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10%以上,50%以下的事项。

  原文:第一百三十五条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应将所有提名人的有关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应当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但可作为董事候选人选举为董事。

  修订为: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原文: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

  (四)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五)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八)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

  (九)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做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修订为: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

  (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本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原文:第一百七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修订为:第一百七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原文:第一百八十一条 监事会的表决程序为:举手表决。

  修订为:第一百八十一条 监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

  原文: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修订为: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3年9月修订)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该抵押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2)。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该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3)。

  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34)。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3-030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10日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22日13: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传金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13年9月修订)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为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1)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3、审议通过《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该抵押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2)。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该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3)。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3-031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产品销售业务的需要,拟为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正菱”)在银行办理不超过人民币630万元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柳州正菱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柳邕路253号

  法定代表人:廖荣纳

  注册资本:陆仟万元

  经营范围:商用乘用车、农用运输车、农用机械、汽车配件、机床及配件、钢材、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销售。(以上项目涉及专项审批的,凭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柳州正菱经广西润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资产总额人民币1,012,385.5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55,653.2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72,071.74万元,资产负债率35.13%。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2,133.16万元,净利润82,250.42万元。

  截止2013年7月31日,柳州正菱资产总额人民币2,654,115.87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851,870.5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93,456.53万元,资产负债率32.10%。2013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1,318,723.69元,净利润114,166.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柳州正菱股本结构如下表:

  ■

  三、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30万元。

  3、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产品销售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柳州正菱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柳州正菱财务状况良好,资信情况可信,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能偿还贷款风险较小。公司提供担保以其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为前提,风险较小。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应密切关注柳州正菱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根据实况采取针对性的处置措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柳州正菱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披露的对外担保且有效额度为人民币69,000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82%,占公司总资产的22.3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51,000万元,对外担保18,000万元。

  本次担保经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披露的对外担保且有效额度为人民币69,630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50%,占公司总资产的22.60%,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51,000万元,对外担保18,63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7,444.42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60%。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30,700万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3-032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议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机械制造行业整体下滑幅度较大,公司及子公司近年来经营业绩下滑严重,贷款银行信贷规模大幅缩减,大多数银行要求追加信用条件。为获取银行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满足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调整贷款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拟以自有机器设备、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等资产做抵押登记,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设备抵押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机器设备67台作抵押担保,获取银行综合业务授信额度。该宗设备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6,065.60万元。

  上述设备抵押拟获取综合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00万元。有效期限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在抵押额度和有效期限范围内可循环进行抵押登记。

  二、控股子公司资产抵押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工”),于2010年5月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办理了10,000万元中长期项目贷款,当时的信用条件为公司连带责任担保。现因公司经营业绩下滑,贷款银行要求追加信用条件,经与贷款银行协调,华东重工拟以其自有的68台机器设备、在建工程、房屋所有权做抵押。具体抵押情况及评估价值如下表:

  ■

  上述资产抵押有效期按贷款合同签署期限执行。

  三、授权事项

  有关上述资产办理抵押登记及授信、贷款申请等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在相关文件或协议上签署。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3-033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担保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11日召开的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威海光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威集团”)互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为增强合作,达到融资目的,公司同意光威集团提出的在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新增加其全资子公司威海光威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威复合材料”)为担保对象。同时,光威集团和光威复合材料共同承诺:对公司为其提供的每笔担保业务互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光威集团、光威复合材料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威海光威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路-130号

  法定代表人:陈亮

  注册资本:陆亿捌仟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2月5日

  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制品、碳素纤维复合材料系列产品、聚氨酯漆、酚醛树脂、醇酸树脂、机织物系列产品、风力发电系列制品、碳素纤维琴弓音乐器材、碳素包装箱、复合材料消防安全头盔、三脚架、电子元件、服装、箱包的生产、销售;本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光威复合材料为光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光威复合材料经威海弘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人民币164,858.0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5,677.9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19,180.15万元,资产负债率27.71%。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076.20万元,净利润6,457.02万元。

  截止2013年7月31日,光威复合材料资产总额人民币174,916.32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51,727.8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23,188.51万元,资产负债率29.57%。2013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24,532.78万元,净利润4,008.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光威复合材料股本结构如下表:

  ■

  三、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本次不影响公司担保额度变化,即为光威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光威复合材料累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担保。在额度范围内,光威集团和其全资子公司光威复合材料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担保金额。

  3、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

  4、其他约定:在担保额度和有效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不增加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增加担保对象,且新增担保对象为光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信情况可信,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风险较小。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应密切关注光威集团和光威复合材料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根据实况采取针对性的处置措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担保对象事项。

  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披露的累计对外担保且有效额度为人民币69,000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82%,占公司总资产的22.3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51,000万元,对外担保18,000万元。

  本次担保经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披露的累计对外担保且有效额度为人民币69,630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50%,占公司总资产的22.60%,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51,000万元,对外担保18,63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7,444.42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60%。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30,700万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3-034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第二、三、四、五项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定于2013年10月9日(星期三)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0月8日—2013年10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0月8日下午15:00至2013年10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30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四)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9月30日(星期一)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议案》;

  3、《关于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

  4、《关于为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修订<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13年9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9月23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公司证券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邮编:26420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13年10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公司证券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联系电话:0631-5902248 5912929 传真:0631-5967988

  联系人:王明山、孙吉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48,投票简称:华东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具体如下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0月8日下午15:00至2013年10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或填写相应表决股数)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请认真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委托书有效期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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