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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3-058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被确定为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公告 2013-09-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同意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等10个园区为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3]2190号),确定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为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该园区作为废弃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稀有金属资源再生回收和加工利用的主要基地,具有鲜明的产业特色和技术优势,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公司将快速推进产业园的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示范基地的建设目标,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产业化发展。该园区的建设,也将进一步拓展公司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业绩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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