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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9-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ST国商、*ST国商B 公告编号:2013-38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二○一三年 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3年9月1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二○一三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六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郑康豪董事长、陈小海董事、张建民董事、陈勇董事、邓维杰董事、赵立金独立董事、谢汝煊独立董事、孙昌兴独立董事。公司实有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八人。会议由郑康豪董事长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签署皇庭国商购物广场项目总承包工程结算价款等问题补充协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我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公司”)于2005年开始开发建设大型购物中心皇庭国商购物广场(以下简称“皇庭广场”),目前装修工程即将完工。 2013年1月,为了尽快推动皇庭广场的工程,经融发公司和装修承包方协商一致,就工程承包范围、工程总价、工期等达成补充协议条款,融发公司(甲方)在董事会确定的协议条款内容框架下与装修承包方(乙方)签署了《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详见公司2013年1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1)。 现皇庭广场公共部分装修已基本接近尾声,经协商一致,就工程款结算、以及竣工验收移交等问题达成补充协议二(以下为《补充协议二》主要条款): 一、关于工程结算价款 1、经甲乙双方及甲方聘请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核算,现甲乙双方一致确定本工程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总结算包干价款为人民币伍亿陆仟壹佰柒拾玖万肆仟玖佰元(¥56,179.49万元)。双方在本协议签订的同时制作工程结算三算单,并将其作为本补充协议的附件。 2、截止本补充协议签订日止,甲方已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累计为叁亿壹仟捌佰伍拾玖万柒仟贰佰元(¥31,859.72万元)。 3、甲方截止项目整体竣工尚欠乙方工程价款人民币贰亿肆仟叁佰壹拾玖万柒仟柒佰元(¥24,319.77万元)。 二、关于尚欠工程价款的支付 对上述尚欠工程价款(扣除总结算包干价3%的保修金等相关费用),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165天内予以付清。逾期支付的,违约金按逾期支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 三、关于工程项目完工、验收、移交的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签订后,乙方必须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如下时间节点完成乙方承包范围内剩余的全部工程量,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拖延的,工期相应顺延,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如下: (1)、SL层工程全部完成,并于在2013年9月25日前移交给甲方,同时该楼层乙方的库房、食堂、住房、材料堆场等相关临时设施也需在移交前全部拆除、清理出场,由甲方统一管理。 (2)、V层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在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30天内按现有施工图纸全部施工完成并移交给甲方,同时该楼层乙方的库房、材料堆场等相关临时设施也需在移交前全部拆除、清理出场,由甲方统一管理。 (3)、机电工程: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安装工程在9月28日前全部施工完成并完成所有机电工程系统调试。 在工程款结算过程中,为保证结算结果的公正性、合理性,融发公司聘请了两个专业造价咨询公司,深圳市丰浩达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一审公司,深圳市中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二审公司,均独立出审核成果。因本工程属于改建项目,结算中对于计价存在较多争异,为此三方多次共同向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咨询,以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权威解答作为解决争异的依据。因本工程属于复杂程度高的大型改建项目,部分工作施工难度超出了合同约定的“深圳市2003消耗量标准”范畴;且改造过程中特殊措施方案多、受报建影响设计修改较多,导致工程结算价款有所增加,最终确定本工程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总结算包干价款为人民币伍亿陆仟壹佰柒拾玖万肆仟玖佰元(¥56,179.49万元)。 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就工程款结算、支付方式及其他与工程相关补充约定事项在本议案确定的范围内与装修承包方商定并签署补充协议。 关于皇庭广场近期情况说明: 皇庭广场项目截止2013年9月中旬装修工程进展情况: 已全部完成B层、LG层、G层和M层公共部分装修并已移交我司管理。南广场完成100%,东下沉广场完成100%,西下沉广场完成98%,SL层装修完成98%,外立面完成100%。 截止9月16日,皇庭广场招商合计可确定商户的面积(含已签订合同、意向书以及洽谈完成待签协议等情形)约占可出租面积的比例为78.34%。已经收铺商户为76间,总建筑面积为23639.74平方米。已经办理了装修手续的商铺为23间。 现公共装修部分尚剩余SL层内街部份脚手架未拆导致局部地面未完成。我司根据将签订的《补充协议二》推进工程进展,预计预计皇庭广场在年内商户装修达到一定比例后开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ST国商、*ST国商B 公告编号:2013-39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上午10点;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皇庭V酒店27层;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郑康豪董事长。 本公司于2013年9月7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出了《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人,代表股份82,553,526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37%。 2、 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26,985,981 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4%。 3、外资股(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55,567,545 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5% 。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 股东大会以投票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郑康豪先生、张建民先生、陈勇先生、曾永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谢汝煊先生、孙昌兴先生、熊楚熊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上述人员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陈小海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从2013 年9月23日——2016 年9月22日止。 选举产生刘晓红女士、张心亮先生为公司监事,上述人员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周丽娇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从2013年9月23日——2016 年9月22日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洁、陈圆;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 3、经与会董事和记录员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记录;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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