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简称:长城开发 证券代码:000021 公告编码:2013-045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整合重组的提示暨复牌公告 2013-09-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9月24日晚间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科技")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通知,中国电子拟对下属企业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及长城科技进行整合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将涉及重大无先例事项,但不涉及对本公司的资产注入、置出或相关重组安排,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动,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保持不变。 一、涉及重组方基本情况: 1、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芮晓武 成立日期:1989年5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860,265.2万元 主营业务: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及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与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国电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2、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烈宏 成立日期:1986年11月2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与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及有关电子仪器、仪表、集成电路、元器件、模具、机械零部件及表面装饰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本公司所生产仪器、设备的租赁;成套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通讯系统工程的承包;自有房屋租赁;钢材、有色金属的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展览。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 3、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烈宏 成立日期:1998年3月2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19,774.2万元 主营业务:主要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开发生产经营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及其外部设备、通讯设备、电子设备、仪表类电子产品机器零部件、元器件、接插件和原材料、网络系统开发;GSM、CDMA手机生产;房屋租赁等。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长城科技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图 ■ 三、公司停复牌说明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3年9月25日停牌一天。由于此次重组不涉及对本公司的资产注入、置出或相关重组安排,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9月26日开市起复牌。 四、风险提示 由于上述事项处在筹划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充分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