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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3-068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2013-09-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08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09月24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将于2013年10月08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会议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3年10月08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0月08日(星期二)9:30-11:30,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公司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进行网络投票并统计。 (五)会议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21楼会议室。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人员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修订)》;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 4、认购方式; 5、标的资产; 6、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7、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8、发行数量; 9、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10、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期间的损益安排; 11、上市地点; 12、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共享; 13、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14、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三)《关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与东银控股、华西集团及华西同诚签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与东银控股签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东银控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七)《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28日、2013年9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二至议案六为特别决议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09月24日15:00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四、现场会议预登记方法 1、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1)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09月26日 9:00-18:00。 3)登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21楼公司证券部。 4)会议登记联系人:张爱明、童永秀 5)联系电话:023-89021876、89021877;传真:023-89021878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年 月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或其他本所认可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2013年10月0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0个(注:存在提案组的,组号不计入提案数量,仅计算子议案数。如:提案组2之下共有2.01-2.14共14个提案,2.00属于对该组一并表决的简化方式,但2.00不计入提案数。此外,全体提案一并表决的99.00也不计入提案数)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2项下共有2.01-2.14共14个提案,2.00属于对该组一并表决的简化方式,可打包投票。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3年09月24日 A 股收市后,持有迪马股份A 股(股票代码600565)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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