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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3-035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9-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2013年9月26日上午10:00 (二)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苑路12号 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翁耀根先生 (六)会议通知:公司于2013年9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两人,代表公司股份100,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25%。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九)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股。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秦党亲律师、袁红兵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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