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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0-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3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9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10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新增15,000万元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新增20,000万元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杉杉富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新增10,000万元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担保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共计人民币45,000万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具体发生的担保将不再逐项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编号<临2013-034>公告) (四)关于召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13年10月25日在宁波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商务大厦8层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拟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新增15,000万元的议案; 2、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新增20,000万元的议案; 3、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杉杉富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新增10,000万元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披露的编号<临2013-035>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九日 ●报备文件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编号:临2013-034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为下属子公司 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 富银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杉杉富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额度为45,000万元;截至2013年8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6,004.36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精神,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提供如下担保: (一) 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新增15,000万元的议案; (二) 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新增20,000万元的议案; (三) 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杉杉富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新增10,000万元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10月9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议案,上述担保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共计人民币45,000万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666.67万元,公司合计持有其100%的股份,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麓天路17-8,法定代表人:李智华,经营范围:新材料及主营产品的研究和开发,电池材料及其配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富银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合计持有其70%的股份,北京市大苑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份,深圳市中科智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的股份。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6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B815房,法定代表人:庄巍,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咨询。 (三)杉杉富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9%的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北京市大苑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份,浙江龙游康诚物贸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份。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B座305-16室,法定代表人:庄巍,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帐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三家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部分财务数据一览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上述公司的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具体发生的担保将不再逐项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除外。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新增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上述子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担保额度。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3年8月31日,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00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6,6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3%、36.0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 ●报备文件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35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0月25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22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10月25日09:30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举行 5、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商务大厦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新增15,000万元的议案; 2、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新增20,000万元的议案; 3、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杉杉富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新增10,000万元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10月9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议案,上述担保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共计人民币45,000万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临2013-034>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 年10 月22日(星期二)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书(如适用)及委托代表的身份证于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至24日(星期四)上午九时至十一时,下午二时至五时前往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或本地离公司较远的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的身份证明和股东帐户卡以及证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证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应持有法人代表人证明书、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明。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 址:宁波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商务大厦8层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陈莹 林飞波 联系电话:0574-88208337 传 真:0574-88208375 电子邮箱:ssgf@shanshan.com 2、会议费用承担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九日 ●报备文件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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