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公告编号:2013-030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3-10-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062,证券简称:深圳华强)连续三个交易日(9月30日、10月8日、10月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咨询了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深圳电子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9月28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2013-028号)和《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2013-029号)。截止目前,公司与其它投资方尚未正式签署相关协议;该事项尚须经深圳市交易场所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报深圳市政府批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深圳电子商品交易所获批成立,该交易所作为一种创新的电子商品交易模式,后期经营上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止目前,由于公司编制合并报表的原因,暂不能确定公司第三季度相关业绩数据及与上年同期相比的变动幅度。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将于2013年10月1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 3、《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0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