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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 (临)2013-022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发行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2013-10-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0月10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72号),根据该批复: 1、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0亿元的公司债券; 2、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3、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4、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及获授权人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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