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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0-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3-038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13年1月-9月(金额单位:人民币)
(2)2013年7月-9月(金额单位:人民币)
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3年前三季度公司产品出口形势较上年同期有所好转;同时无锡沁春园三期房地产项目本年陆续交房,结转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因此,预计公司2013年前三季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扭亏为盈。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具体数据以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3―039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提案》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3-2017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安排,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财务报告审计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内部控制审计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认为:通过了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该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详见公司公告:2013-04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3―040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0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召开时间:2013年10月28日(星期一)上午 9:3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0月21日(星期一)。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提案》 2、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39。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一)、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于规定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3年10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6楼证券部。 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6楼证券部。(邮编:518057) 四、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方式: (1)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2)邮政编码:518057 (3)联系电话:(0755)86316073 (4)指定传真:(0755)86316006 (5)联 系 人:李红梅、赵奕清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说明:每项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画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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