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0-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3-6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者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9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13年10月11日上午11: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北新路桥公司17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召集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陈刚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3,48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9.7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二级子公司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213,480,4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13年9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上的本公司相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崔白、姜黎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3-6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二级子公司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9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3年9月27日召开的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议案》。公司拟设立二级子公司新疆北新蕴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蕴丰房产"),并由蕴丰房产参与竞买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台山街的一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2012-C-221-01,面积16403.36平方米,部分用于本公司办公需求,富余部分用于商业、办公对外销售。 一、拟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进展情况 近日,新疆北新蕴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为: 1.名称:新疆北新蕴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34号1栋5层2单元503室 3.法定代表人:李强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从事建筑相关业务;从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业务。 6.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7.实收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二、参与土地竞买进展情况 2013年10月10日,蕴丰房产参与了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市国土挂告字[2013]17号)中挂牌编号为2012-C-221-01地块的竞买,并与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了《挂牌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地块情况: 地块编号为:2012-C-221-01,面积16403.36平方米。 2.成交价:7080万元(柒仟零捌拾万元整)。 公司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为1416万元,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蕴丰房产应于2013年10月20日之前,与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如蕴丰房产不履行挂牌文件中签订合同及支付款项的有关规定,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签订上述《土地出让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后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蕴丰房产营业执照; 2.蕴丰房产与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的《挂牌成交确认书》。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