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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九龙 公告编号:临2013-68 900955 *ST九龙B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起诉上海市工商局的诉讼撤诉公告 2013-10-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行政裁定书》【(2013)徐行初字第201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受理情况 2013年8月26日,李勤夫先生(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原告")向法院起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请求撤销其做出的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决定,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法院通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文理先生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公司已于2013年9月6日、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有关本次诉讼案件受理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二、案件撤诉的情况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13年9月29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经法院审查,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三、本案的开庭审理、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案经法院于2013年10月8日裁定如下:1、准许原告撤回起诉;2、本案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四、公司涉及信息披露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案已由原告申请撤诉并获准许,并由原告负担受理费,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3)徐行初字第201号】。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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