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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苏州银行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3-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银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自2013年10月24日起,苏州银行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并开通转换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具体代销基金及业务开通如下表所列:
二、转换业务相关事项 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份额之间,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份额之间以及富兰克林国海日日收益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B份额之间不能转换。 (2)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在相关基金的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2.其他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2)本公司已分别于2008年11月1日及2010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公司网站刊登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及《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补充说明的公告》。投资者可以查阅相关报纸或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具体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除此以外,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其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本公司新发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并在调整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本公司网站公告。 (5)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事项 1.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到苏州银行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本公司旗下除富兰克林国海日日收益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外的其他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 元,富兰克林国海日日收益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但如苏州银行规定的最低定投申购金额高于以上限额的,则按照其规定的金额执行。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2.业务规则和办理程序 除每期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定投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上述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和本公司《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的规定为准;具体投资者范围和办理程序应遵循苏州银行的相关规定。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取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suzhoubank.com 客服电话:96067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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