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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学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茂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比上年期末增加73.5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成套项目合同实施收到了业主支付的进度款。 2、应收账款比上年期末减少87.8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回贸易业务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 3、预付账款比上年期末增加150.37%,主要原因是公司成套项目和贸易业务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增加。 4、存货比上年期末减少46.75%,主要原因是公司内贸业务规模缩减所致。 5、应付账款增长24.49%,主要原因是公司成套项目和贸易业务尚未结算的款项增加。 6、预收账款增长107.9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成套项目合同实施收到了业主支付的进度款。 7、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6.8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贸易业务规模缩减所致。 8、财务费用增长了751.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美元和欧元汇率波动较大,汇兑损失较上期同期有所增加。 9、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229.16%,利润总额增加228.06%,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256.52%,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孟加拉沙迦拉化肥厂和埃塞俄比亚肯色糖厂项目分别按实际完工进度和发货比例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给公司带来了较大收益。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增加34.4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成套项目合同实施收到了业主支付的进度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一)成套设备出口业务 1、公司于2011年12月与孟加拉化学工业公司正式签署了《孟加拉国沙迦拉化肥厂项目合同》,2012年4月项目合同正式生效并开始实施。合同总额约合38亿元人民币,合同工期38个月,公司作为总承包商以EPC方式承担该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实施情况正常。截止报告期内,已完成项目总工程量的约49.25%。 2、公司于2012年3月与埃塞俄比亚糖业公司签署了《埃塞俄比亚肯色糖厂及农业配套设备EPC合同的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自签字盖章时起生效。根据该补充协议规定,公司仅承担该项目的设计和设备供应。设备供应工作主要根据业主埃塞俄比亚糖业公司批准的项目建设计划进行,同时,还需根据业主的要求及项目现场建设情况等因素随时做出调整。报告期内,已累计完成70%的设备发货量,最后一批设备和材料因雨季应业主要求延迟发货。 埃塞俄比亚当地时间2013年9月10日,根据埃塞俄比亚财政部、埃塞俄比亚糖业公司、埃塞俄比亚METEC公司以及本公司召开的四方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本公司与埃塞俄比亚糖业公司签署了《关于转让METEC在肯色糖厂EPC合同下建设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书》,由本公司承接埃塞俄比亚METEC公司与埃塞俄比亚糖业公司签订的肯色糖厂项目建设合同项下所应承担的全部土建和安装工作。同时,本公司与埃塞俄比亚糖业公司、埃塞俄比亚METEC公司签署了《关于终止METEC的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书》,解除了埃塞俄比亚METEC公司在肯色糖厂项目建设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目前,项目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中。 3、公司于2013年3月5日与埃塞俄比亚糖业公司签署了《埃塞俄比亚OMO-Kuraz2糖厂EPC建设项目合同》以及《埃塞俄比亚OMO-Kuraz3糖厂EPC建设项目合同》,总金额共约6.82亿美元。工期24个月。该项目为两座日处理12000吨甘蔗的糖厂及2*3MW电站设施和部分农业灌溉基础设施,包括工程设计、货物制造与采购、建设和安装、试车和移交。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助业主落实融资,推动项目尽早实施。 (二)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对古巴贸易执行合同额约646.35万美元,签署新合同总额约1,361.29万美元。同时,公司一直在积极开发新的贸易业务,探讨新的贸易模式。 (三)境外实业经营业务 报告期内,中多公司糖联经营管理及工农业生产正常。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学义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3-28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0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1日在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8号楼201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刘学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占应到董事人数的50%以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九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2、关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五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关联董事刘学义先生、刘艳女士、杜黎龙先生、张朋先生对本次表决进行了回避;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3-29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10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1日在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8号楼201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文务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应到监事人数的50%以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2、关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3-30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以投标报价的方式,获得了与古巴ACINOX公司商签销售700吨硅铁粉合同的机会。经过多方比较和效益测算,公司拟通过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香港)有限公司采购硅铁粉向古巴ACINOX公司转口。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由公司董事进行表决。关联董事刘学义先生、刘艳女士、杜黎龙先生、张朋先生对本次表决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王小中 注册资本:2,340,000.00港币 注册地址:香港金钟夏愨道10号和记大厦1910-12室 与本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项目:通过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香港)有限公司采购硅铁粉向古巴ACINOX公司转口,预计金额700万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硅铁粉国际采购价格,并参照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作为交易定价的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和公允的协商价格为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目前尚未签署协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其实施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关联人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及关联人资产的充分利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尚未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先得到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与该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项目是必要的,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批程序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九、备查文件目录: 1、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安排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与该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项目是必要的,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批程序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陈重、刘丹萍、马朝松、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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