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3-47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奖励的公告 2013-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3)第43号],关于莘县人民政府对山东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子公司")年产5万吨高性能玻纤池窑拉丝项目进行奖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山东子公司年产5万吨高性能玻纤池窑拉丝项目被纳入聊城市人民政府今年市重点建设推进项目;是规划建设盐油千亿化工业产业园的重点项目。莘县人民政府为进一步鼓励项目的建设,根据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的原则,结合国家支持高新技术项目扶持政策和莘县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相关规定,经莘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奖励山东子公司人民币3390万元,从2013年起分6年均衡支付。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将565万元确认为2013年度营业外收入,不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政府补助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对公司当期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1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