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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戚 建 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 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 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期末数与年初数相比增加12816.06%(绝对值增加14774.99万元),主要原因是通过票据收取的货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与年初数相比减少99.46%(绝对值减少57492.46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回了关联公司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资金占用款所致; 3、固定资产期末数与年初数相比增加46.48%(绝对值增加8795.16万元),主要原因是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及铜合金杆材项目》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以及子公司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因政府收储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数与年初数相比减少60.28%(绝对值减少11454.95万元),主要原因是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及铜合金杆材项目》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数与年初数相比减少39.14%(绝对值减少33279.61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采购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方式减少所致; 6、应付账款期末数与年初数相比减少52.27%(绝对值减少4539.77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7、预收账款期末数与年初数相比减少46.35%(绝对值减少797.66万元),主要原因是销售产品的预收款减少所致; 8、应交税金期末数与年初数相比减少219.04%(绝对值减少5329.02万元),主要原因是流转税减少和所得税先行缴纳所致; 9、应付利息期末数与年初数相比减少31.66%(绝对值减少36.14万元),主要原因是短期借款的减少,导致计提的应付利息减少所致; 10、其他应付款期末数与年初数相比增加35.12%(绝对值增加167.82万元),主要原因是押金保证金、设备款增加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与上年同期数相比减少862.71%(绝对值减少2102.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其它应收款减少,转回坏账准备金所致; 12、营业外收入本期数与上年同期数相比增加7197.9%(绝对值增加20334.5万元),主要原因是当期收到子公司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政府收储搬迁款所致; 13、营业外支出本期数与上年同期数相比增加3258.86%(绝对值增加10707.13万元),主要原因是当期子公司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所致; 14、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9.9%(绝对额减少768.85万元),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82.89%(绝对值增加27293.25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回关联公司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票据资金,使经营流入资金增加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477.31%(绝对值增加29694.51万元),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土地被政府收储收入增加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83.58%(绝对值减少28592.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归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97.71%(绝对值增加28411.27万元),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土地被政府收储收入增加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三、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8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3日9:00时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审议、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戚建萍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通过审议《2013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后,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3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诸暨市宏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4%股权质押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通过审议,同意将公司持有的诸暨市宏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4%股权质押给上海江铜营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与上海江铜营销有限公司签订的质押合同项下签署的一系列产品购销合同的担保,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1.3亿人民币为限。 该议案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海江铜营销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诸暨市宏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4%股权质押合同》。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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