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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谭功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朔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黎文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比年初增加164.22%,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比年初减少92.77%,主要系本期收回土地保证金所致; 3、其他应付款期末比年初减少42.91%,主要系本期支付往来款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比年初减少54.96%,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5、营业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4.84%,主要系本期结算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6、营业利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57.95%,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7、净利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1.35%,主要系本期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8、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036.09%,主要系本期收回土地保证金及往来款所致; 9、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54.53%,主要系本期支付往来款增加所致; 10、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41.30%,主要系本期在建项目投入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3年8月30日,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新材料)。目前,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福星新材料转让部分经营性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经审计评估,本次转让资产总计1,136,933,105.24元,负债总计1,269,424,157.81元,其中涉及的资产转让已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债权转让已通知相关债务人,债务转让已经相关债权人同意。同时,公司以金属制品业务相关的总计价值为人民币176,772.15万元(包括实物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经营性资产对福星新材料进行增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余计入福星新材料的资本公积,所涉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已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和移交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福星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变更为66,000万元,本公司出资占福星新材料注册资本的比例仍为100%。 2、2013年9月1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含32亿元)的公司债券。201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谭功炎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5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5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上午10时在公司综合楼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功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转让部分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经审计评估总计价值为人民币176,772.15万元的实物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新材料”)进行增资。其中,对福星新材料新增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余计入福星新材料资本公积。同时,公司向福星新材料转让部分经营性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其中:转让资产总计1,136,933,105.24元,负债总计1,269,424,157.8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评估)。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13年11月14日(周四)上午10:00召开,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7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详见2013年9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分步将本公司涉及金属制品业务的经营性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等投入到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新材料”),目前,公司分步实施设立全资子公司福星新材料进展如下: 1、福星新材料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万元,由本公司以经审计评估的实物资产和货币资金足额投入, 福星新材料于2013年8月30日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公司出资占福星新材料注册资本的100%。 2、公司向福星新材料转让部分经营性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经审计评估,本次转让资产总计1,136,933,105.24元,负债总计1,269,424,157.81元,其中涉及的资产转让已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债权转让已通知相关债务人,债务转让已经相关债权人同意。 3、公司以金属制品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对福星新材料进行增资,经审计评估,公司金属制品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包括实物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总计价值为人民币176,772.15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余计入福星新材料的资本公积。其中,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已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和移交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福星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变更为66,000万元,本公司出资占福星新材料注册资本的比例仍为100%。 公司以金属制品业务的经营性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金属制品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金属制品相关业务的经营考核机制,促进福星新材料的持续发展,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及综合实力,带动公司整体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8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11月14日(周四)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1号本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3、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 2013年11月8日。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6、出席会议对象 (1)2013年11月8日(周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及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投票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转让部分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及出席有关事项 1、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2、11月13日(8:30—11:30,14:00—17: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 地址: 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1号,本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邮编:431608 联系电话(传真):0712-8740018 联系人:汤文华 尹友萍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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