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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庄立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国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姚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变动原因说明: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宁波科环票据贴现及背书转让所持票据用于支付货款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宁波科环为促进水泥销售而增加的应收账款。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宁波科环及广场公司工程项目支出所致。 *4、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宁房股份及城投置业支付房产项目工程款所致。 *5、预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公司收到房产预售款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发放2012年度职工考核工资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余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缴纳2012年度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所致。 *8、应付利息期末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借款在年度末结息及部分借款为到期还本付息所致。 *9、投资收益金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转让象山维拉股权取得的收益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0.85亿元,主要原因是:因出售象山维拉而收回往来欠款等原因,导致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4.98亿元;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4.48亿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0.31亿元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0.92亿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累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55亿元,而本年累计该项支出仅0.55亿元,变动幅度较大。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1.59亿元,主要原因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1.57亿元;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6.77亿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0.89亿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7.34亿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立峰 2013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3-018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监事及有关人员。公司现有董事7人,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正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建立新型建材研发中心的议案 为更好地开展科研开发,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蒙自城区建立集科研、销售、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性基地----“新型建材研发中心”。 项目名称: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建材研发中心。建设地点:蒙自市城区(州委党校南侧,观澜路北)。用地面积:2000M2。建设内容:新建一幢7层主楼,配建附属房及地下车位。预计总建筑面积5500M2左右,其中:地下车库900M2左右。资金预算:总资金预算为1844万元,其中:建设用地费用374万元(出让价为1870元/M2),土地以挂牌方式取得,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建设费用1470万元(土建费用预算935万元;配套费用预算407万元;其他费用预算128万元)。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碧色寨分公司水泥粉磨系统搬迁项目的议案 因蒙自市政府开发碧色寨风景名胜区需要,经研究决定将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碧色寨的粉磨站搬迁至屏边,并由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注册成立屏边瀛洲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运作搬迁项目。水泥粉磨系统搬迁项目总投资为3998.35万元。项目建成后,按照年产水泥20万吨测算,年销售收入(不含税)5425.25万元,年利润1439.90万元。融资前所得税后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6.08%,全投资静态投资回收期为3.84年(含建设期1年);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43.82%,投资利润率36.01%,投资利税率45.29%,贷款偿还期为2.65年(含建设期1年)。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临海市赛格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临海市赛格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开发的需要,公司同意余姚市赛格特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增资扩股,将临海市赛格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1,0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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