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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信托试水对赌条款 2013-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孙晓辉
华润信托上月底成立一款名为“鼎新100号俊发昆明九夏云水投资基金”的集合信托计划,该计划优先级募集规模为6亿元,次级规模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计划设计了对赌条款。若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未满足考核条件,则信托计划于届满12个月时提前结束,优先受益人预期收益率为每年8.8%;若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满足考核条件,信托期限长于12个月,则优先受益人除了享有每年8.8%的固定预期收益以外,还可享受浮动收益,后者根据股权投资净收益来具体确定。上述对赌条款中所指的“考核条件”,是指信托公司对融资人经营业绩提出的要求。 华宝证券胡立刚认为,该对赌协议的特色是收益分配与约定条件及时间挂钩,并有效控制风险。此番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信托公司对信托产品的主动管理能力。优先受益人是以时间换收益,时间越长,相应的收益越高,增加了产品吸引力。 好买基金认为,这种设计是一次不错的尝试,可以增加产品的吸引力,不过在审视“固定收益+浮动收益”产品时,建议投资者看淡浮动收益部分,更多要看约定收益及产品质量本身等情况,这是保证产品能够兑付的基础。(孙晓辉)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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