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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3-080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3年10月30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3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6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向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借款,借款金额6.9亿元,借款年利率不高于8%,借款期限24个月(可提前偿还)。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耿建明、刘山、鲍丽洁、杨绍民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3-081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和资金安排,公司拟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向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委托借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委托借款情况: (一)借款金额:6.9亿元人民币; (二)借款期限:24个月(可提前偿还); (三)借款利率:年利率不高于8%。 截至2013年9月底,荣盛控股持有公司股份671,520,00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5.58%,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委托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春明道北侧 法定代表人:杨小青 注册资本:322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号 :130000000010840 经营范围:对建筑业、工程设计业、房地产业、建材制造业、金属制造业、卫生业、金融、保险业、采矿业的投资。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本着全力支持公司发展的原则,经过与公司友好协商,按照其资金成本确定了本次委托借款的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连续十二个月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荣盛控股、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47,135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7%。 六、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借款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向关联人荣盛控股委托借款。本次委托借款金额6.9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8%,借款期限为24个月(可提前偿还)。荣盛控股本着全力支持公司的原则,经过与公司友好协商,按照其资金成本确定了本次委托借款的交易价格。同时参照了2013年公开披露文件中其他上市公司委托贷款的借款利率,我们认为,委托借款的利率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借款符合公司2013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耿建明、刘山、鲍丽洁、杨绍民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七、根据《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关联交易》的规定,上市公司可以按照合同期内应支付的利息、资金费用使用情况或担保费用总额作为关联交易金额。由此确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11,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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