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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3-临05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3-1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自查,公司没有影响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其确认除本公司已按规定披露的相关信息外,其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发行股份、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公司承诺自2013年10月28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3年11月7日、8日、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前期已披露的计划收购北京科信盛彩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项目目前正在推进中,已开展尽职调查、评估、审计等相关工作。公司将依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于11月2日披露了《提示性公告》,公司将获得财政部、国资委下达的30,000万元拨款。目前该笔用于本公司特种纸产业基地项目的资金已转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账户。中国纸业计划将该笔资金先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提供本公司使用,未来待公司发行股份时再以认购入股方式充实本公司资本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度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没有影响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同时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函询问,经确认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收购、发行股份、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同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自本公司复牌公告之日(10月28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根据公司2013年10月28日披露的《股票复牌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报备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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