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3年11月12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6TitlePh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精细化工产品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2013-1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3年11月8日,本公司与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股份")在安徽省合肥市共同签署的安徽曙光化工集团改造升级工程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产品项目(以下简称"安庆曙光精细化工产品项目"或"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双方共同签署盖章后即刻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本项目机械竣工时间为2014年10月,约11个月。

  3.合同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合同价格为暂定价,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本公司将提交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正式报价。

  若曙光股份认为本公司的最后报价高于其对本项目合同价的预期,双方最终无法达成一致,本公司负责将对本项目所完成的设备订货以及相关工作移交给曙光股份,曙光股份将及时向本公司支付已发生的相应费用。

  二、合同对方的情况介绍

  曙光股份成立于1994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余永发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6亿元,住所在安庆市腈北路47号,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自产的氰化钠、氰化钾及后续加工和相关产品。

  本公司与曙光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2012年8月,本公司与曙光股份签订了《安庆曙光煤制氢项目EPC总承包合同》(详见东华科技2012-021号公告)。安庆曙光煤制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发布的《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东华科技2013-035号)。

  本项目主要建设氰化钠等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装置以及煤制氢项目的办公楼等,系曙光股份主营的业务范畴。曙光股份具备了对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生效:本项目合同经双方共同签署盖章后,于2013年11月8日生效。

  2.项目概况:本合同工程地点在安徽省安庆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合同工厂包括:液体氰化钠中间体装置、乙二胺四乙酸及其钠盐装置、固体氰化钠装置及配套设施等;煤制氢项目的办公楼、综合仓库等。

  3.工作范围:合同工厂界区内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至机械竣工,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支持与指导、培训服务等工作。

  4.合同价款及支付:本合同价款系暂定价,为人民币50000万元。

  鉴于曙光股份为加快本项目建设进程,希望本公司尽早开展工作,双方商定先以暂定价的方式确定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待本公司消化吸收关于本项目前期资料后,双方再协商确定最终合同价款。

  上述合同价款由曙光股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条件进行支付,即按项目进展状态支付工程进度款。

  5.合同期限:本项目机械竣工时间为2014年10月,约11个月。

  6.双方责任:参照双方于2012年8月签订的《安徽曙光化工集团改造升级工程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煤制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即:曙光股份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技术文件及资料,履行付款、竣工结算义务,以及应负责的其它工作;本公司应根据相关要求,完成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对合同装置工程的进度、质量等负责,并保证在遵守中国政府各项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等前提下,安全、有效地完成合同工厂的建设。

  四、合同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曙光股份签订本项目合同,系本公司正常的主营业务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1.本合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合同暂定价格为人民币50000万元,履行周期约11个月,年均合同价格占本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7.88%。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对本公司2013、2014年度的营业收入将产生影响。

  2.本合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项目系继2012年8月煤制氢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之后,本公司与曙光股份开展的又一项业务合作。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有利于稳固与曙光股份的业务联系,提升本公司在精细化工领域的建设业绩。

  五、合同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由曙光股份提供;本公司不存在工程设计、项目管理、施工采购等业务能力的风险。

  本合同价格为暂定价,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本公司将提交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正式报价。若曙光股份认为本公司的最后报价高于其对本项目合同价的预期,双方最终无法达成一致,本公司负责将对本项目所完成的设备订货以及相关工作移交给曙光股份,曙光股份将及时向本公司支付已发生的相应费用。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公司将按《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5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等有关规定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二)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曙光股份签订的安庆曙光精细化工产品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6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聚焦“双11”购物狂欢节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机 构
   第A008版:基 金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专 题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个 股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行 情
   第B003版:数 据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精细化工产品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桂林广陆数字测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3-11-1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