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0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提案。 一、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1日上午9:30开始 2、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1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5日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34,448,6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7860%。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审议和表决议案的情况 1、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4,448,6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2、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13年11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34,448,6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孙立、张伟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1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