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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57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11月8日在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振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李振国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58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拟以股票质押的方式融资并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45亿元。 委托贷款期限:18个月 委托贷款利率为本次个人股票质押相同利率且不高于10%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拟以股票质押的方式融资并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45亿元,贷款期限为18个月,委托贷款利率为本次个人股票质押相同利率且不高于10% 。 李振国先生为公司的董事长,属于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李振国先生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会议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该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李振国先生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一职,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自然人基本情况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的合同尚未签订,拟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会议审批后择期签订。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获得委托贷款后,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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