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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3-041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132,600,000股,
上市流通日期 2013 年 12 月 9 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化概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14 号)文核准,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10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393 号)文核准,公司股票于2010年 12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简称“泰亚股份”,证券代码“00251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 663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变更至 8840 万股。
2、2012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884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10 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于 2012 年 5 月 29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 17,680 万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泰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泉州市泰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会要求发行人回购其所持股份。
(2)股东广州天富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会要求发行人回购其所持股份,并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
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
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3 年 12月 9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 132,600,000 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 100%、公司总股本的 75%。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法人股东3名。
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持有人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备注 |
1 | 泰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2,000,000 | 102,000,000 | |
2 | 泉州市泰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0 | 18,000,000 | 质押12,000,000股 |
3 | 广州天富投资有限公司 | 12,600,000 | 12,600,000 | 质押12,600,000股 |
合计 | 132,600,000 | 132,600,000 |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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