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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3-50 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1月29日,公司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13年12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东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中房海门地产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曾于2013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按照上述议案,公司与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建元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中房海门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门公司”),参与了江苏省海门市北京路相关地块的竞拍,由于市场原因,竞拍未获成功。经了解,短期内江苏省海门市暂没有适合我公司的目标地块推出,同时公司正在积极寻找其他适合公司发展的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节省运营管理成本,经与其他股东协商,公司拟对海门公司进行注销,收回投入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拓展。由于海门公司尚未正式开展业务,所以注销海门公司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很小。 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3-51 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13年5月23日披露控股子公司中房(苏州)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完成工商设立手续的公告,现苏州公司各股东后续出资已到位,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苏州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后的注册及出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房(苏州)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吴江区太湖新城科创园内 法定代表人:孙卫东 注册资本:9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9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出资情况:我公司出资人民币38,000万元,占40%;中国路桥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28,500万元整,占30%;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出资人民币28,500万元整,占30%。 特此公告。 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3-52 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2月6日15:00至2013年12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B座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长沙中住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方中住地产开发公司将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见本公司于2013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3-47号) (二)审议《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审计中介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上述(二)、(三)议案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已于2013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3-46号)。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13年12月5日和2013年12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6. 2、投票简称:中房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房投票”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进行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请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12月6日15:00至2013年12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一)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附: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一)审议《关于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长沙中住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二)审议《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审计中介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三)审议《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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