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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3-065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接获控股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知,筹划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3年11月6日开始停牌,公司原承诺争取在2013年12月6日前复牌,现公司申请继续停牌,争取在2014年2月6日前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仍在进一步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预案或者草案为准。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公司在股票停牌期间,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工作。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之意向书》,与有关方积极推进中介机构聘请、方案论证等重组事项相关工作。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该事项进展公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截止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仍在推进过程中。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资产范围较广、程序较复杂,有关各方仍需沟通协调并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重组方案。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还需要一段时间。因此,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特申请延期复牌。 四、承诺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如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仍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3-077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医疗器械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3年7月25日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德")对外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全资设立医疗器械销售公司,相关事宜见2013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威尔德拟对外投资设立上海医疗器械销售公司的公告》。近日,威尔德已经办理完成该医疗器械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静安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具体内容如下: 名 称:上海宏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106000254870 住 所: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486号2901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周纪文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成立日期: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营业期限: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至二0四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执照有效期:2013年11月26日至2043年11月25日 公司2013年7月25日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原拟设销售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三类医疗器械等的销售,但由于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尚待审批等原因,为尽快推进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本次先设立的上海宏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公司后续将尽快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的手续,请投资者关注后续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3-063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12年度分红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3年7月15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4,700万股增至22,050万股,同时注册资本也相应增至22,050万元。基于上述变动,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三条作相应修订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9)。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14,7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2,050万元人民币,并取得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320000000022880(未变)。 其他事项未变。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电缆 编号:临2013-078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5月16日,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3年度审计单位。 2013年12月3日,本公司收到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函,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各类业务报告,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号》文件,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18日领取"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于2013年10月28日换取"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证书。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规定,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和中央企业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3-07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案受理的基本情况 就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建设或被告)与宁夏煤炭基本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煤炭或原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关村建设于近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13)石民商初字第62号。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宁夏煤炭诉称:"原、被告之间于2011年11月17日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签订了《商品砼销售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的大武口区南沙窝安康花园四区工程供应商品混凝土,所有货款在建设工程主体完工后1个月内付清;合同同时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违约,否则违约方将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原告依约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供货义务,但被告在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满后一直未能付款。被告不履行债务的行为违反了双方合同约定,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第一被告(中关村建设宁夏分公司)为第二被告(中关村建设)的分公司,故第二被告应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为保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具状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中关村建设及中关村建设宁夏分公司支付混凝土货款6,959,188元及迟延履行违约金347,959.4元。" (以上内容引自宁夏煤炭民事起诉状)。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本公司将对案件进展情况保持关注,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13)石民商初字第62号。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黔轮胎A 公告编号:2013-027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9月28日,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公告2012-029)。 2013年12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18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本公司联系人:李尚武 电话:0851-4763651 传真:0851-4767826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罗大伟、龙飞虎 联系部门:投资银行事业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415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7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科技"或"公司")于2013年4月8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机构。 2013年12月2日,公司收到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函,该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号》文件,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18日领取"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于2013年10月28日换取"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证书。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规定,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和中央企业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各类业务报告,注册地址不变。 因此,"华宏科技"2013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3-05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1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 经认真讨论,参会职工代表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明春女士(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明春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四川省宜宾造纸机械厂职工。1997年加入本公司,曾担任空间设计部设计师、设计部高级主管、加盟管理部新店组高级主管、终端形象部新店组主管等多个职务。现任本公司市场部新店组主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本公司0.0062%的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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