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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公告编号:2013-037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3-1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1月22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13年12月3日上午9:30分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的方式同时进行表决。 3.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5.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题: 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凤泉支行办理商品融资借款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凤泉支行申请办理商品融资借款,借款金额10000万元(壹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本次借款以质押本公司部分商品(粘胶长丝或粘胶短纤维产品,货值16672万元(大写:壹亿陆仟陆佰柒拾贰万元)人民币,作为质押,质押率不超过60%。 包括本次质押,目前本公司已质押资产为106,597万元(大写:拾亿零陆仟伍佰玖拾柒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截止该公告之日资产抵押数额未超出《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规定的"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的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如用公司资产为本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进行抵押,公司董事会权限为:一年内不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含一年内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其他担保的数额)"的权限数额,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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