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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3-052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力合资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 2013-1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电力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550.00万元与经营和技术两个团队分别组建的投资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9月1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电力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2)。 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于2013年12月2日完成了合资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深圳旷达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301108425640;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许建国;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5,000.00万元人民币; 认缴实收资本总额:2,5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 投资电力、能源产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电力项目改造技术的研发及相关技术的咨询业务;电气机械设备、电工器材、供电设备及器材的销售;微电网投资管理;太阳能硅材料、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及光伏设备的销售; 许可经营项目:输变电工程及用电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新能源储能电站开发;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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