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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中华A、*ST中华B 公告编号:2013-075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权益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3-1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10月25日,深圳中院作出(2012)深中法破字第3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2年10月25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管理人;2013年11月5日, 深圳中院作出 (2012)深中法破字第30-6号《民事裁定书》,批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深中华管理人通过股东让渡股本的方式共取得公司股票46,145,950股,占总股本的8.37%。其中,A股股东合计让渡股份26,283,551股,占A股股本302,987,590股的8.67%;B股股东合计让渡股份19,862,399股,占B股股本248,360,357股的8%。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股东让渡的股票均用于清偿公司债务。为保证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深中华管理人特开立证券账户用于存放和处分公司股东让渡的股票。深中华管理人开立的证券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待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后将自动注销。 深中华管理人将在让渡股本46,145,9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8.37%)划转至管理人开立的证券账户后,向已提供正确证券账号的债权人划转,用于清偿本公司债务,以执行重整计划。 深中华管理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持有的股份只能用于特定目的,即只能严格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予以处置。在持有46,145,950股股份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并非标的股份的实际权利人,故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公司股东的财产权利和身份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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