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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3-76 2012年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3年付息公告 2013-1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年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将于2013年12月19日支付 2012年12月19日至2013年12月18日期间利息。根据《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2012年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12北新债 债券代码:112139 债券期限:6年(附第三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规模:人民币4.8亿元 债券利率:票面利率 5.78% 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3年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发行价格:100元 年付息次数:1次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5.78%。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57.8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46.2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含QFII、RQFII)债券投资者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52.02元。 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5.78%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3年12月19日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债权登记日:2013年12月18日 除息日:2013年12月19日 付息日:2013年12月19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3年12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本公司将会在本次派息款到帐日2个工作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投资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收入应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三)其他债券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投资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6-17层 联系人:顾建民 电话:0991-3631209 传真:0991-3631269 邮政编码:83001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联系人:焦希波、彭资源 电话:010-85130499、85156431 传真:010-65608440 邮政编码:100033 (三)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赖兴文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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