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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2013-079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2、经控股股东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3年12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14:00; 2、 召开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公司二楼一号会议室; 3、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主持人:副董事长张珊珊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532,960,714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938,705,488股的56.7761%。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人,代表股份532,737,954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股的56.7524%;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222,76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股的0.0237%。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532,751,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7%; 反对2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规模 同意532,74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6%; 反对20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债券品种和期限 同意532,74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6%; 反对20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同意532,74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6%; 反对20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同意532,74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6%; 反对20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同意532,74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6%; 反对20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募集资金的用途 同意532,74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6%; 反对20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发行债券的上市 同意532,74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6%; 反对20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8.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532,74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6%; 反对20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532,74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6%; 反对20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时足额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足额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同意532,74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6%; 反对20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32,74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6%; 反对20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五、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万马电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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