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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13-089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2月10日10:00在深圳和梅州两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梁健锋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经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作出决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13-090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惠州合正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上午10:00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经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超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合正”)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惠州合正拟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同意惠州合正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担保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1998年11月9日 2、 注册地点:惠州大亚湾区响水河工业区 3、 法定代表人:梁健锋 4、 注册资本:港币30,000万 5、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覆铝箔板及压合,多层压合线路板,铜箔基板,铜箔,半固化片,钻孔及其配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 6、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超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备注:惠州合正2013年11月末资产负债率为55.09%。 8、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 上述担保为该笔贷款授信最高额度保证担保。公司将根据惠州合正的实际用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惠州合正在日常经营中,因经营性流动资金周转,需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为维护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2、惠州合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超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其财务资产质量、经营情况改善良好,内控制度完善,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对其保担风险较小,且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惠州合正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仅限于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累计通过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未包含本次授信额度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1,200万元(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占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经审计)108,042.85万元的28.88%; 公司累计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026.54万元(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占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经审计)108,042.85万元的15.76%; 包含本次授信额度的担保总额(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为人民币36,2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经审计)108,042.85万元的33.51%。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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