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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89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3-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每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详细内容参见2013年3月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3-01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购买15天期限的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南昌城东支行”认购4,5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后,该专户余额为16,667,173.41元。 4、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5、投资对象: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和发行时发行人主体长期市场公开信用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1年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其中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投资比例为0-6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投资比例为0-60%;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投资比例为10%-90%。中国银行可根据自行商业判断,独立对上述投资比例进行向上或向下浮动不超过十个百分点的调整。 6、收益计算方式:年化收益率4.60%。 7、投资期限:收益起算日为2013年12月23日,到期日为2014年1月7日。 8、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期限内,银行和公司均无提前终止权利。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无关联关系。 11、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状况变化、外汇汇率和人民币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产品收益的波动,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对产品的成立与运行产生影响。 (2)流动性风险 本产品不提供开放日之外的赎回机制,公司在产品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3)信用风险 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产品的收益产生影 响。 (4)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5)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a、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b、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c、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a、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b、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c、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d、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3) 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且属于保证收益型产品,风险可控,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注1:公司于2011年4月9日公告了购买了该银行理财的情况(公告编号:2011-021),原到期日期为2013年12月6日,预期收益为4,500,000.00元。该笔理财于2013年10月18日被银行提前终止,实际收益为3,895,890.41元。 注2:公司于2013年3月6日公告了购买了该笔银行理财的详细情况(公告编号:2013-012),原到期日期为2014年3月4日,预期收益为6,240,000.00元。该笔理财于2013年10月18日被银行提前终止,实际收益为3,880,767.12元。 注3: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公告了购买了该笔银行理财的详细情况(公告编号:2013-065),原到期日期为2014年1月8日,预期收益为1,361,095.89元。该笔理财于2013年12月6日被银行提前终止,实际收益为872,876.71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说明书——机构客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2013 年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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