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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鹏华资源A、鹏华资源B不定期份额 折算后前收盘价调整的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及《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将以2013年12月27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基金之 A 份额(场内简称“资源A”)、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基金之 B 份额(场内简称“资源B”)、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中证资源”)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3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资源A、资源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3年12月30日的资源A、资源B份额净值,2013年12月31日当日资源A、资源B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7日
关于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及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2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鹏华资源分级份额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下属分级份额中资源A份额和资源B份额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鹏华资源分级份额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3年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2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合同规定,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办法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 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者选择分红方式的重要提示 1、(1)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本公司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但投资者在2013年5月23日(含)之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产品,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 2、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的,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代销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7日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2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注: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7日
鹏华资源A定期份额折算后 前收盘价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及《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将以 2014 年 1 月 2 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基金之 A 份额(场内简称“资源A”)、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中证资源”)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3年12 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月6日资源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 2014年1月3日的资源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由于资源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4年1月6日资源A份额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月3日资源A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 2013年约定收益后与2014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差异,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7日
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4年1月2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4年1月2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资源A份额、鹏华资源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鹏华资源A份额与鹏华资源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鹏华资源A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资源A份额与鹏华资源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 的比例。对于鹏华资源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资源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资源份额分配给鹏华资源A份额持有人。鹏华资源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鹏华资源份额将按1份鹏华资源A份额获得新增鹏华资源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资源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资源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资源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资源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资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鹏华资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鹏华资源A份额和鹏华资源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资源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资源A份额的份额数,即 ■ ■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2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资源份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8,659,000,000元。当天场外鹏华资源份额、场内鹏华资源份额、鹏华资源A份额、鹏华资源B份额的份额数分别为55亿份、10亿份、20亿份、20亿份。前一个会计年度末每份鹏华资源A份额资产净值为1.065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资源A份额和鹏华资源份额,即20亿份和65亿份。 (1)鹏华资源A份额持有人 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资源A份额为 ■ 鹏华资源A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20亿份鹏华资源A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新增持有100,000,000份鹏华资源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 (2)鹏华资源份额持有人 鹏华资源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鹏华资源份额数为 ■ 鹏华资源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6,662,500,000份鹏华资源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4年1月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资源A、鹏华资源B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鹏华资源A暂停交易,鹏华资源B交易正常。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6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资源A10:30恢复交易。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月6日鹏华资源A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月3日的鹏华资源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鹏华资源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3年约定收益后与2014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六、重要提示 由于鹏华资源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资源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资源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鹏华资源A份额数或场内鹏华资源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鹏华资源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7日
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鹏华资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 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3年12月26日,本基金鹏华资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239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3年12月27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3年12月27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资源份额、鹏华资源A份额、鹏华资源B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鹏华资源份额、鹏华资源A份额、鹏华资源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份额折算”规则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鹏华资源份额、鹏华资源A 份额、鹏华资源B 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鹏华资源A 份额与鹏华资源B 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鹏华资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资源A 份额与鹏华资源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 元。具体折算原则及公式如下: 1)鹏华资源B份额 份额折算前后鹏华资源B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变,即 ■ 2)鹏华资源A份额 ① 份额折算后鹏华资源A份额与鹏华资源B份额的份额数保持1:1配比,即 ■ ② 份额折算前鹏华资源A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鹏华资源A份额与新增场内鹏华资源份额,且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变。 鹏华资源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鹏华资源份额的份额数为 ■ 3)鹏华资源份额 鹏华资源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前后所持有的鹏华资源份额的资产净值不变。场外鹏华资源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外鹏华资源份额,场内鹏华资源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内鹏华资源份额。 鹏华资源份额持有人不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资源份额的份额数为 ■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不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日,鹏华资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资源A份额与鹏华资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下表所示,折算后,鹏华资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资源A份额、鹏华资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1.000元,则各持有鹏华资源份额、鹏华资源A份额、鹏华资源B份额10,000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3年12月27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鹏华资源A、鹏华资源B将于2013年12月27日从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3年12月27日上午10:30复牌。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3年12月30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资源A、鹏华资源B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3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资源A、鹏华资源B将于2013年12月31日从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3年12月31日上午10:30复牌。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鹏华资源A、鹏华资源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3年12月30日的鹏华资源A、鹏华资源B的份额净值, 2013年12月31日当日鹏华资源A份额和鹏华资源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重要提示 1、本基金鹏华资源A、鹏华资源B将于2013年12月27日从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3年12月27日上午10:30复牌。 2、本基金鹏华资源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资源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资源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资源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资源份额,因此原鹏华资源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鹏华资源份额为跟踪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鹏华资源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本基金鹏华资源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鹏华资源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4、由于鹏华资源A、鹏华资源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资源A、鹏华资源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资源A份额、鹏华资源B份额、鹏华资源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资源A份额、鹏华资源B份额、鹏华资源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鹏华资源B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与折算条件0.250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7、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8、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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